中国纪检监察报:利用网络舆情亦须制度保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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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利用网络舆情亦须制度保障

2010年07月02日 14:5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开班的全国市级纪委书记培训班,把如何用好互联网作为培训课程,以提高纪检干部利用互联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这对提升纪检干部素质、增强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更好地利用网络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把网络舆情的搜集研判纳入纪检日常工作中,非常必要而又及时。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指出: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优势,也有不足。突出表现在网络信息往往鱼龙混杂、真伪并存,而网络只是一种工具和载体,本身无法甄别信息的真伪。一旦举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就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既浪费社会资源、影响社会秩序,又干扰被举报人的正常生活。这对纪检干部如何正确利用网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实情况表明,正确对待和积极用好网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纪检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要提高纪检干部回应网民诉求和利用网络舆情查办案件的能力,树立纪检干部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度。只有在健全制度的保障下,才能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首先,要建立网络舆情搜集、研判机构及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网上舆情收集与监控,准确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使案件得到迅速查办;查结之后及时向社会通报权威信息,回应网民质疑,排解民忧、化解民怨,疏解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其次,完善利用网络舆情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法律制度,从受理内容程序、跟踪查处流程、回复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三是完善问责机制,对网络舆情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网上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此外,还要进一步畅通网络诉求渠道,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还要加强网络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网民进行理性表达,促使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做到既要依法查处网络举报案件,使贪官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对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者,也要依法给予严肃查处。这样才能净化网络环境,维护这项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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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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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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