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莲花港河被占用续:开发商承诺“还河于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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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莲花港河被占用续:开发商承诺“还河于民”

2010年07月08日 11:3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面对被撞了“腰”的莲花港河,相关职能部门,一方称管不来了,相关权限已经移交,而另一方则否认权限已移交,一时间,莲花港河成了没人管的孩子(见7月7日本报A4版)。昨天上午,记者从西湖区政府办公室了解到,相关各方已经专门开会协调,莲花港河终于找到“娘家”了。

  区政府:即日起,区城管办负责河道涉水审批

  昨天下午,西湖区政府办公室给本报发来了书面说明——《关于西湖区河道管理移交工作有关情况说明的函》,称区领导已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协商,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

  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会议的结果是:从7月7日开始,西湖区绕城公路以内的城市河道涉水行政许可及相关权力(取水权除外),由区城管办具体负责,并明确要求区城管办做好关于浙江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河道的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于发生两部门移交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工作人员解释说,河道管理工作以前一直由水利部门依法实施;相关工作在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的过程中,由于牵涉到一些技术问题,才导致出现了报道中所提的现象。

  城管办:合理合法顺延开发商的占道审批

  昨天上午会议结束后,西湖区城管办抓紧工作。西湖区城管办河道监管中心科长龚晓春表示,将考虑顺延开发商占用河道的审批。“我们将核对开发商原先的审批材料,并要求其上报新的材料,在不影响河道管理的基础上,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龚晓春表示,这是经过调查而做出的慎重决定。“我们了解到,就施工现状而言,围堰变成通道确实是不得已,而工程拖了这么多年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并非开发商有意这么做,我们现在希望他们能够尽快完工,尽快恢复河道的原状。”

  而对于大家关心的围堰是否影响防汛的问题,龚晓春说:“根据专家的意见,总的来看目前影响不大,但我们会要求开发商做出防汛预案,针对雨量要求,一旦需要,开发商必须无条件立刻拆除围堰,请市民放心。”

  开发商:尽快结束工期,还河于民

  昨天傍晚,当得知处理结果后,浙江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致电本报。

  他说,水岸莲花从最初开发到目前现状已有十年,期间更改了十几次设计方案,光拆迁就用了3年时间,“拖到现在确实不是我们主观上的意愿,频繁地接到市民投诉,我们也很为难,现在有了这样的结果,感谢有关部门,也感谢媒体的监督。”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将按照区城管办的要求,重新做好审批手续,并将认真对待防汛预案,无条件地接受防汛需要,在尽快完成工期后,恢复河边设施,还市民一个绿色、安静、清洁的河道。

  水利专家担忧:类似矛盾或会重演

  “莲花港河”问题进行到这里总算是得到了解决,不过,一位从事多年水利工作的专家却道出了自己的担忧:以现行划分体制,类似的矛盾或许还会重演。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说,按照目前规定,杭州将河道以绕城公路为界划分为两种:以内的叫城市河道,由城管办管理;以外的叫农村河道,由林水局管理。“这种分法在全国都是罕见的。可能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实现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城市河道管理水平,但其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河道被分为两种,甚至一条河分做两段,分别由两个部门监管,不仅不利于管理,也会造成误解,一旦出现问题,两个部门该如何协调?其次,对这两种河道,政府投入相差太大,与城乡统筹相悖。曾有计算显示,城市河道和农村河道在政府资金投入上相差近10倍,一条河流一段在“天上”,一段在“地下”,管理上也没有统一标准,最终还是会损害整个城市的河道管理水平。本报记者 李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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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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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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