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滥伐林木案引深思 "自家林木"为何滥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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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宾阳滥伐林木案引深思 "自家林木"为何滥伐?

2010年09月07日 11:1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最近一个月,宾阳县林业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接连破获了包括3起特大滥伐林木案在内的系列案,将一些铤而走险的“木材贩子”送进了“班房”。

  据悉,这些滥伐林木案林木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多集中在“退耕还林”、“社会造林”这两个方面,这些木材贩子为何在自己的地盘上违法了呢?这种现象有无深层次的原因?9月1日和2日,记者前往宾阳县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几经周折拿下嫌疑人

  “你看,这就是油锯,用它们锯树快得很,用不了几分钟,林木就会倒下一大片。”9月1日晚7时许,宾阳县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从办公室拿出一批作案工具对记者说,这近10台油锯的背后,是源于包括3起特大滥伐林木案(总涉案价值超100万元)在内的系列案件的侦破。

  今年8月28日上午9时许,宾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管理人员在伐区巡查中发现,在该县露圩镇周黎村8林班6小班、7小班的山场林木,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方式被采伐,超采伐蓄积约100多立方米……

  该县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调查后得知,这片被滥伐的林木为速生桉,由周黎村委小宋村的施某承包种植在本村集体山场“龙狗山”(地名)内。几个月前,施某以13万元的价格,将这片速生桉林卖给了外地的“木材贩子”雷某、黎某。7月13日,施某向县林业局申请办理了两份《林木采伐许可证》,获批的采伐蓄积量为87立方米,采伐方式为择伐。之后,由施某、雷某雇用民工对该处林木进行采伐,并由雷某负责将砍伐下来的林木运到贵港市黎某经营的旋切板厂内。

  8月31日,经林业工程师对采伐现场进行鉴定,周黎村8林班6小班、7小班被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的巨尾桉蓄积达183.8立方米,超出株树2182株。“按照法律规定,滥伐林木蓄积达到100立方米以上,就构成了特大案件。”宾阳县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说。

  然而,抓捕“木材贩子”雷某等人并非一帆风顺。原来,雷某本是横县人,在木材市场运营多年,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民警起初以多种方式约雷某出来“谈生意”,但他都警觉地回避了。后来,民警施计,由已被警方控制的林主施某联系雷出来喝茶谈采伐林木的事,雷某方才浮头,接着落网。

  8月31日,涉嫌滥伐林木罪的雷某、黎某、施某三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乱砍滥伐曾经很猖獗

  雷某、黎某、施某特大滥伐林木案并非个案。据介绍,作为广西林业大县之一的宾阳县,森林面积达到110万亩,而县森林公安局的每名民警要负责10万多亩林区的治安防范任务,“不可能时时监控到每一个林区角落”。一名办案民警说,在最近一个月破获一系列滥伐林木案之前,该县滥伐林木现象一度很泛滥。

  “最近一个多月来破获这些滥伐林木案,近年来是比较少见的。”宾阳县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在这些特大滥伐林木案中,今年8月30日被警方逮捕的胡某、张某等4名“木材贩子”就很具有典型性。

  原来,今年6月1日,宾阳县宾州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该镇太乡村委下乡村的74亩巨尾桉被乱砍滥伐,其中有退耕还林户阮某的退耕还林地“营岭”(地名)山场35亩。接报后,宾阳县森林公安局即派出民警前往发案地展开调查取证。

  办案民警经查获悉,今年3月28日,胡某、张某等4名“木材贩子”,以22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下乡村阮某在“营地”的速生桉林木。5月11日,胡某、张某等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民工用油锯到“营岭”进行砍伐林木,并雇请车辆运到宾阳县一旋切板厂出售。这4名“木材贩子”落网后,对自己滥伐林木行为供认不讳。后经林业工程师现场鉴定,“营地”被滥伐林木蓄积量为462立方米,已远远超出了特大案的立案标准。

  该县另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的嫌疑人是卢某。案发前,卢某在广西一家林业公司任林木抚育管理人员。

  今年4月12日,卢某以14万多元的价格,向南宁市西乡塘区马某等人购买承包种植在宾阳县宾州镇河田乡塘来水库尾附近山场的速生桉林木,在未办理有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于7月26日至8月6日,亲自雇用民工到该处滥伐,滥伐蓄积达504立方米。

  8月10日,在公安机关的震慑下,卢某主动到宾阳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自家林木”为何要滥伐

  办案民警称,破获的这些滥伐林木案林木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那么,这些人为何要滥伐林木呢?

  据介绍,砍伐林木,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每砍伐一立方米林木需要缴纳育林基金等费用约60元。而一些林木主、木材贩子在办少量采伐许可证、甚至不办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大面积的乱砍滥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逃避缴纳这笔国家规定要收取的费用。

  而乱砍滥伐林木在宾阳县一度猖獗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从砍伐、收购到运输、交易直至加工制造,形成了一个成熟的链条。正是这条利益链,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关于这一点,从9月2日上午记者在宾阳县看守所与嫌疑人雷某的对话,便可窥见一斑。

  记者:你做木材收购这行有多少年了?

  雷某:做10年了。有亏有赚,有时看山头的林木看走眼了就会亏。今年我就亏了两万。

  记者:现在一立方的速生桉能卖多少钱?你每做一立方能挣多少钱?

  雷某:600到700元这样。从砍伐到运至加工厂,每立方木材我大概能挣到30元。

  记者:办砍伐证容易吗?

  雷某:只要资料齐全,通常一个月内就能办下来。每立方米收的钱,也是国家规定的。

  记者: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还要滥伐林木呢?

  雷某:当初签协议时是由施某(林主)去办砍伐证的,后来我们砍伐时看走眼了,一不留神就多砍了些。

  记者:你都做这行10年了。再怎么看走眼,也不至于滥伐超出了许可的近200立方米也不知道吧?

  雷某(改变话题):其实我只是个“打工仔”,是帮我贵港的兄弟黎某打工的。黎在贵港开了一个旋切板厂,就是把我们收到那里的木头把表皮刨一圈后,再转手卖到其他深加工厂,每加工一立方米木材他也能挣到30元这样。

  据林业工作人员介绍,受经济利益驱使,木材加工厂对木材有着巨大的客观需求,激发了宾阳当地和外地的大批“木材贩子”的“热情”,他们又将这种“热情”传递给林区的农民,最终形成了“砍树流水线”。这条“流水线”具有一定的隐匿性,一座小山头的速生桉林,通常用不了两三天,即被砍伐成了秃岭。该县森林警察接报赶到现场时,“木材贩子”往往已是“人走林空”。

  望政策因地制宜

  据宾阳县林业局局长陆新燕介绍,从今年破获的系列滥伐林木案中,尚未发现涉及公益生态林方面,该县乱砍滥伐集中在“退耕还林”、“社会造林”这两个方面。

  “目前,宾阳县的邹圩、洋桥等几个乡镇已存在石漠化的危险。”陆新燕说,该县森林覆盖率为30%左右,比起我区一些有着60%至70%森林覆盖率的生态县,宾阳的形势不容乐观。如果任由乱砍滥伐现象存在,那么将进一步加大这些乡镇石漠化的危险,并可能引发水土流失、泥石流等异常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和速生桉种植户的“苦衷”。据他们反映,如今国家的政策是,速生桉需种植8年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砍伐,然而因我国北方、南方的气候、地理环境上存在差异,速生桉在干冷的北方通常需要8年才能成材,而在湿热的南方,种植4至5年便可成材。在宾阳,一些种植了8年的速生桉中间呈空心状,成了“朽木”,其材质反倒不如四五年树龄的好。

  “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有些滞后,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宾阳县的一些基层林业工作人员说,与松树等其他树种不同的是,速生桉经第一次砍伐后,很快就会冒出新芽,用不了几年便成林。一些速生桉种植户为了利益的最大化,于是不顾及国家有关政策,抢着砍伐,争取在8年的承包期限内,能使自己种植的速生桉获得两次收获。在这种情形下,基层执法人员虽然依照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但也呼吁上级有关部门能对如今一些地方乱砍滥伐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专门研讨,制定出既有利于国家利益,又能顾及地域差异及种植户利益的政策和措施。广西新闻网记者 余锋 通讯员 陈仕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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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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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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