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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酒驾撞死人驾车离开 否认逃逸称疑遭"碰瓷"

2011年01月12日 09:1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律师张自标知法犯法,酒后驾车将一名75岁的老人撞倒后,被路人拦住仍驾车离开,致使老人死亡。昨日,朝阳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法庭上,张自标坚称自己并未逃逸。

  据公诉机关介绍,2010年6月29日14时许,张自标酒后驾驶“宝马”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本市朝阳区唐家村路17号电线杆处,将75岁的路人张老太撞倒致死。事发后,张自标驾车逃逸。一位路人在证言中称,事发时,他看见马路上躺了一个老太太,便和其他路人一起拦住车。张自标从车上下来时浑身都是酒味。得知自己撞人后,张自标表示愿意回到事故现场,但上车后却径直开到了距事发地不远的顾问单位。后因警察找上门来,张自标在朋友的陪同下于当晚投案。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张自标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当天20时许对其进行的酒精检验报告显示,张自标血液中酒精含量依然达到了每百毫升73.5毫克。

  在法庭上,张自标承认自己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但对检察院认定的逃逸情节并不认可。他为自己辩解道,撞人时他在车内听着音乐,声音特别大,而且还打着电话。“我当时只是感觉车蹭了一下,确实不知道撞人了。要是知道我不可能跑。”

  法官询问他,当路人拦住他并且告知他撞人时,为何不返回事故现场。张自标的解释是,他以为对方是在碰瓷儿诈骗。警方最后通过张自标顾问公司的人联系到他,他才投案自首。

  “作为一名律师,你怎么能轻易判断人家是碰瓷儿?人又没跟你要钱,只是让你回事故现场。对法律你非常了解,法律怎么规定,出事后应该怎么处理,你比一般老百姓都清楚。”对于法官的追问,张自标选择了长时间的沉默。

  据介绍,张自标做专职律师已经有十几年。在法庭上,张自标的律师提交了一份家属谅解书,事发后张自标已与被害人家属签订了调解书,并赔偿了家属65万元,获得了家属的谅解。

  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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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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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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