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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挖矿民工患职业病 法官“越位”协调争救命钱

2011年07月18日 10:07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南丹县9名挖矿农民工身患矽肺病职业病,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迫切需要钱治疗。当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时,却陷入漫长的诉讼程序怪圈,迟迟拿不到救命钱。维权路上走了两年,9人中已有3人去世。

  当农民工状告南丹县政府的行政官司上诉到自治区高院后,高院行政庭的法官决定跨过繁琐的行政和民事诉讼程序,在职责之外往前再走一步,直接帮助农民工争取救命钱。经过一系列艰苦的协调,农民工终于和矿厂达成赔偿协议。

  7月15日,记者了解到,该案的赔偿核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厂方答复将在近几天内履行赔偿协议

  检测患上疾病

  九人抱团维权

  郁德章,今年38岁,是9名患病农民工的代表。7月14日上午,他讲述了两年来艰辛的维权经历。

  从2003年2月开始,郁德章到南丹县车河镇拉么综合选矿总厂(以下简称选矿总厂)的一个矿山做井下工人。4年多后,工区长提醒他,他做出来的工跟以前不一样了,“你是不是有病了?去查一查吧。”他跑到南丹当地医院检查,但反复查也没有查出结果。回头想继续做工,却被告知岗位已满。

  郁德章估计自己得的可能是肺结核,由于没钱去医院买药,他便买了些草药在家吃。一晃两年过去了,他的病情不但没减轻,反而越来越严重。

  2009年6月,郁德章听说广西工人医院(即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是专门治他这种病的。在亲戚朋友的倾囊相助下,他来到该医院检查治疗。当年11月,院方给他的诊断结论为:矽肺二期职业病。医生说,这种病如果发展到三期一般就没有办法了。他的病情虽然得到了控制,但回去后不能再做工,否则身体劳累,病情很容易反复。今后,他每年还得回医院做几个月的康复治疗。

  事后经鉴定,郁德章的职业病病情已经构成了四级伤残。他说,现在他“从一楼上到三楼都要停下来休息”,因为他不能干农活,妻子又外出打工,家的田地只好委托别人耕种。

  拿到医院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郁德章称他曾经找厂方要求处理,但没结果。无奈之下,他决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他觉得一个人的力量太渺小了,于是他联系厂里的其他患病职工,以壮大维权队伍。

  “在我们厂,得这种病的人很多。”郁德章说。一番奔波后,他联系到了11个人,后来有两人离队,剩下的9人走到了一起。

  经诊断,9人所患均为矽肺职业病,除一人病情为一期外,其他均已发展到了二期,基本都失去了劳动能力。

  官司一波三折

  三人中途去世

  郁德章等人维权的第一步,是向南丹县劳动部门申请确认他们和选矿总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部门支持了他们的请求。让人痛心的是,维权刚刚迈出脚步,农民工谭祖乃就在家中因病去世了。

  2010年1月,郁德章等人又拿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向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最后,其他8人的职业病均被认定为工伤,唯有谭祖乃因自身原因无法拿到医院证明,而未能得到工伤认定。

  但是,选矿总厂不服工伤认定,向南丹县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认为,原工伤认定程序不合法,证据不足,应予撤销。原因是,作出诊断的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和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没有将农民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给选矿总厂,这等于剥夺了选矿总厂的知情权和申辩权,与《职业病防治法》程序相悖。同时,复议结论还对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及署名医生的资质进行了质疑。

  郁德章等人也不服,向河池市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复议。河池中院仔细审查后认为,农民工们在确诊为矽肺职业病后,首先找选矿总厂要求处理,因为没有结果才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因此选矿总厂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该是知情的。而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是广西唯一经批准的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机构,南丹县政府质疑其资质,并以此否认工伤认定结论,是没有依据的。

  2010年11月,河池中院一审撤销了南丹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并责令其在两个月内重新做决定。这对农民工们来说是个可喜的消息,然而判决书下达刚两天,他们的代理人——郁德章的姐夫韦锦科突发脑溢血,卧床不起了。与此同时,第三人选矿总厂又向自治区高院递交了上诉状。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高院尚未开庭,又有两名农民工接连在去年12月底和今年1月初去世,间隔仅3天。

  但官司还得继续,由于自身不懂法,患病农民工及死者家属又找到了南丹县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牙韩锦帮忙。

  往前多走一步

  直接组织调解

  “他们维权太困难了。”二审过程中,牙韩锦向法官讲述了农民工辛酸的维权经历。他特别提到了已故农民工谭祖乃的妻子张猜——谭去世后,张猜代替丈夫继续维权。当初,谭祖乃患病后到南宁诊治,但没多久钱就花完了,只好出院回家,回家后没几天就去世了。

  由于谭祖乃不是在医院死的,医院无法给他出具死因证明,这使他的工伤认定遇到了障碍。有人告诉张猜,要想证明丈夫是因职业病而死的,必须做死亡鉴定。但做鉴定需要一笔鉴定费,她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特别困难,拿不出这笔钱,因此她一直不敢将丈夫下葬,谭祖乃的棺材在家门外一放就是一年多。而因为没有鉴定,厂方也一直不认可谭祖乃的死因。

  听到这些,自治区高院行政庭的孙榕副庭长和主办法官李玉玲心情异常沉重。

  “农民工打官司的最终目的则是为了拿到救命钱,但行政诉讼的职能,只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孙榕副庭长说,如果高院只是依法作出判决,固然很省事,但却把问题重新抛给了政府。农民工们想拿钱,恐怕还得经历新一轮的漫长诉讼。

  “9个人已经有3个去世了,他们等不起。”孙榕和李玉玲决定延伸行政审判的职能,往前多走一步——直接组织农民工和选矿总厂就工伤损害赔偿的问题进行调解,争取早日替农民工拿到救命钱。

  经过努力,合议庭首先促成两名死亡农民工的家属与选矿总厂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

  艰难协调两天

  六人获得赔偿

  今年6月14日,在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林秋慧的指示下,孙榕和李玉玲两位法官又专程赶到南丹县,组织其他农民工及家属与选矿总厂进行协调。6月15日上午,双方被召集到南丹县法院,调解从上午10时就开始。

  法官首先就案件的法律关系与选矿总厂进行了沟通,并形成共识:患病农民工和选矿总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他们所得的职业病,应按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来看待。接下来是如何赔偿的问题,要谈的赔偿项目一共有8项,双方分歧很大。两名法官分头做工作,一项一项地协调,一个一个地说服。

  下午起草调解协议。“那就像一场拉锯战。”书记员李裕津说,每次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他便去打印协议书。眼看就要成功了,可协议出来后,不是厂方不同意,就是农民工们不同意,分歧依然很大,“看到那种对立的情形,我担心这个案子根本不可能调下来”。但两位法官并不气馁,当事双方每一次反悔,他们都会重新开始,一个一个做工作。为了能尽快达成协议,大家连晚饭都顾不上吃。身患低血糖病的李玉玲甚至因劳累过度一度昏眩,但仍继续坚持做工作。

  到晚上8时多,选矿总厂的3位代表对自己先前提出的协议条款反悔了,3人拒绝签字,并起身离开。这下彻底把农民工和家属们激怒了,他们追到法院门口拦下对方,矛盾一触即发。孙榕和南丹县法院的工作人员一道劝阻,并拨打了110。县法院法警和闻讯赶到的公安民警迅速控制了混乱场面。

  晚上9时许,南丹县副县长黄长寿也赶来了,与法官一起组织当事人调解。厂方代表终于重新坐了下来。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午夜。协议书经过5次大改和约20次的小改之后,6名农民工终于在15日晚11时40分许与厂方达成调解协议,厂方同意向6人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住院补助、社会保险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按协议计算,每个患病农民工可拿到9万多元现款,伤残津贴每月给付至终身,养老保险按月缴纳至退休,后续治疗费用实报实销。

  九件行政案子

  全部和解解决

  应该说努力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效,然而,孙榕和李玉玲两位法官却轻松不起来,他们心里还挂着张猜——由于张猜的丈夫谭祖乃没有得到工伤认定,厂方说什么也不肯让步赔偿。

  6名农民工和厂方签完字已是次日凌晨1时多,大家去吃晚饭的过程中,孙榕下楼去找张猜,发现她不见了,问代理人牙韩锦,牙说大家签字时她哭着跑开了。次日早上7时许,牙韩锦给法官打来了电话:“你们做好事能否做到底,张猜哭了一个晚上,她很害怕你们离开。”一句话揪住了两位法官的心。

  当天上午,两位法官在南宁还有紧急工作等着处理,但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们就此离开,张猜的事就更加没希望了。于是,他们决定留下,抓住最后的一线希望。

  上午上班后,两位法官又主动去找选矿总厂沟通,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做工作,希望厂方能尊重谭祖乃患职业病的客观事实,适当地给予经济补偿。但厂方负责人多次声称要去贵州出差,根本不愿继续谈下去,这让两位法官十分着急。

  中午时分,南丹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赶来了,帮着法官一起做工作。下午2时,厂方终于松口,同意赔偿8万元,张猜也表示接受。至此,9件上诉到自治区高院的行政案,已全部以和解的方式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7月12日,记者与农民工代理人牙韩锦取得了联系,询问协议的履行情况。牙说,履行工作正在沟通中,厂方要求收回农民工的病历、票据等证据核账,但他有顾虑,担心厂方反悔,会给农民工的维权带来更大困难。

  记者将此情况反馈给了孙榕副庭长,孙榕马上打电话给选矿总厂的杨主任,杨表示一定会履行协议,正在核对票据,争取近几天赔付。 (南国早报 孙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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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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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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