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容易引发犯罪的是什么?就是日常琐事,或者说是普通的口角。这是昌平区法院对该院审结的273起故意伤害案调研后得出的结论。该院的调研结果表明,在主观上预谋犯罪的刑事案不足10%,多数犯罪属于临时起意。
该院调研的这273起案件,约占去年该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总数的20.68%。调研发现,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案件的产生会历经“突发纠纷——言语争执——动手殴打”三个阶段。被告人主观上多属于临时起意,预谋犯案不足10%,在作案手段上体现为拳脚相向或就地取材。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理性思考和制约,冲动之下便不计后果的实施犯罪行为,诸如挤公交车、堆放垃圾、邻里通行、工资结算、汽车让道等琐事都可能成为导火线。
此外,由于近年来昌平区流动人口数量迅速增加,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频率也随之增长,这些故意伤害案中,流动人口犯罪居多。据统计,69.23%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主体系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约80%的人员只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他们法制观念淡薄,文化水平不高,遭遇矛盾纠纷时,不知道应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最终导致犯罪活动的发生。
由于大多数是因普通口角引发的纠纷,在刑事案件结案之前,多数案犯会给被害人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从而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这也使得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缓刑的适用率较高。从判决结果上看,36.27%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均被适用缓刑。他们主观恶性较小,且系偶犯、初犯,到案之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甚至有自首情节,悔罪表现较好。因此昌平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让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服刑。(杜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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