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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非法占地盖起39栋别墅 自称不懂法律规定

2011年07月18日 15:2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占农地盖房 村主任没少造假

  本报上周六报道的北京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今天(18日)上午在西城法院开审。原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主任在峪口村承包一块林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盖起了39栋别墅。上午,张某以及被诉包庇罪的侄子严某一同受审。

  庭审找来朝鲜语翻译

  因为张某的侄子严某是朝鲜族,法院还特别为他找来了一位翻译。不过,严某在法庭上用普通话答话并没问题。

  2006年经选举当上村委会主任的张某早在1997年就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了三年刑。西城检察院指控称,2006年4月间,张某与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某通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形式,非法改变峪口村农用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并由张某雇佣他人在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设39栋别墅及道路、护坡等附属设施。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确认,“别墅工程”造成林地植被严重毁坏、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面积为27384.23平方米(41.07亩)。

  为赚钱扩大经营盖别墅

  “我认罪,”张某听完起诉内容说,他只对起诉他占地的亩数有点异议。“我后面还有一个占地五六亩的山庄,有正规手续,不应该算在里面。”

  张某在法庭上说,他的朋友在峪口村租了个小学校址盖成民俗院经营。张某帮朋友经营这个民俗院,才来到了峪口村。他看到后面有块荒坡地,地上还有裸露的岩石,他想把山庄扩大经营,就跟当时的村委会主任陈某商量。陈某同意了,还跟他签订了承包合同。“那就是一块荒地,合同上写明了民俗接待,房地产开发等用途。合同签订后我借了钱就请施工队建设别墅。”张某说,他并不了解这块地的性质,只知道合同上写的是荒坡地,现在才知道是国家规划的林地。

  “林业部门制止过你的工程吗?”公诉人问。“来过两次,但我没执行。”张某说:“停下来施工队也不干,我也怕资金链断了,没钱给施工队。”按照张某的说法,从2007年开始,他一边建设一边出售别墅。“我找了峪口村的主任陈某,说买房人要求在买房协议上盖村委会公章作为见证,陈某同意了。”随后,张某和购房人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由峪口村村委会盖上公章。“每平方米3000余元,价格也不等。”

  自称不懂法律规定

  “你也当过村委会主任,应该知道国家关于土地的管理规定。”面对陪审员的提问,张某说:“我实话跟您说,我们自己村没有这方面的业务,我一点都不懂。我就想租块荒坡地盖点房,没想过会犯法。”“你销售房子的时候怎么说的?”张某回答:“我就说了房屋50年,我觉得今后房子就归人家了。”至于销售别墅的盈亏状况,张某想了一会儿说:“肯定没亏,但盈利多少说不清了。”

  张某说:“在相关部门调查此事时,我听说10亩以下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我就找了包括严某在内的5个人,都跟我签假合同,帮我分担承包的地。”检方认为,张某的侄子严某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涉嫌包庇罪。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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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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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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