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在8月26日召开的(陕西)全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现场推进会上,省公安厅明确提出了五项督察措施,对“清网行动”中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具体措施包括:“清网行动”期间,由于领导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任务不落实等被上级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省厅组织的集中“围猎行动”不重视,战果不明显的,在全省公安机关进行通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阶段省厅下达的指标任务,由“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向省厅“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红牌警告,第二阶段未完成规定指标的,实行责任倒查;连续两个月全省排名后三名的分、县局,局长就地停职,专司追逃工作;在“清网行动”期间,被公安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一经查实,将追究问题单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韩 岩 通讯员 陈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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