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只有初中文化的男子,竟敢冒充三峡国家电网工程技术人员,在南昌新建县骗取他人钱财11万。8月30日,因犯诈骗罪,男子鞠某、霍某皆被新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分别被处罚金6万元。另外,该案另一名同伙瞿某在逃。
鞠某、霍某同为湖南新化县人。2010年9月8日,鞠某、霍某伙同瞿某驾车窜至新建县长堎镇解放路,路遇丁某,借租房为由要丁某上车带路。在车上,鞠某等三人声称是三峡国家电网工程技术人员,工地上需要请看管施工材料的人,并委托丁某及随后赶来的丁某妻子陈某两人带他们去选择建仓库的地方。
随后,鞠某等三人将丁某夫妇带至郊外一荒地,鞠某、瞿某下车称需要勘测地形。勘测过程中,鞠某、瞿某趁丁某夫妇不注意,将事先准备好的镀铜的假金龟埋在地里。当丁某挖到金龟后,鞠某和瞿某谎称此金龟是珍贵文物,价值很高。为了进一步骗取丁某夫妇的信任,瞿某故意跟车上的霍某打电话,霍某假装是台湾老板,表示想出高价收购金龟。见此,丁某夫妇深信不疑。鞠某提议,因为这是在三峡国家电网工程选址的地方发现的,他们可以每人先拿10万元去应付领导,然后再把金龟卖掉,从中赚差价。
鞠某等三人向丁某夫妇骗取现金81000元和金银首饰等,合计总价值近11万元。后来,鞠某等三人将赃款平分。案发后,鞠某、霍某的亲属到公安机关退回赃款10万元。(信息日报 罗建安、杜解平、记者袁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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