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他人盗窃财物,北京财富中心保安将“嫌疑人”拘禁在保安室,并殴打其“认罪”。近日,许佳等8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至10个月不等。
2010年11月26日20时许,因怀疑胡某、惠某在该公司管理的御金台公寓内盗窃财物,保安部副经理许佳等人指挥保安员将二人带至保卫部办公室内关了起来。当天午夜,许佳等8人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许佳授意众人将二人分开讯问并实施殴打,致惠某轻微伤,胡某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之后,许佳等人在逼迫二人写下“认罪书”,仍继续限制二人的人身自由。次日13时许,胡惠二人被民警解救。事发后,许佳等8人共同赔偿胡某8万元,赔偿惠某5000元。(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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