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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查“醉泳”多靠鼻子 律师称应尽快规范(图)

2011年09月06日 09:45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多岁的男子游泳前喝了酒,在游泳池内再也没起来。除了用警示标牌提醒酒后不能游泳,成都各游泳池还会不会检测市民泳前是否喝过酒?有哪些检测手段?昨日,成都晚报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发现成都大多游泳池都靠工作人员闻味道查“醉泳”,也有个别游泳池使用家庭装酒精检测仪。

  昨日下午2时许,成都晚报记者来到成都猛追湾游泳场,只见售票处外都贴着明显的警示标牌,提醒市民:切忌酒后游泳。而市民买好票后,在进入场馆前,数名工作人员会对其一一进行检查。

  “如果这个时候闻到市民身上有酒味,就不让他进入游泳馆。”工作人员钟先生说,每隔两三天,都会有饮酒后的市民到此游泳。闻到他们身上有酒味,工作人员便会劝说他们回去。

  现场,钟先生拿出了一个白色小仪器,上面写着“家庭用”。钟先生说,这是简易的酒精检测仪,如果带有酒味的市民称自己没喝酒,坚持要进入游泳馆,工作人员就会对他进行酒精检测。

  紧接着,记者拿起检测仪测验,按下右边的按钮后,记者对着检测仪上方的一个小口吹气。5分钟后,检测仪发出“嘀嘀”响声,吹气结束,上面显示:0.00。

  “这就是正常标准。”钟先生说,只要吹气后上面显示的不是0.00,都不能进入游泳池游泳。钟先生说,相关部门并未规定游泳池必须配备这种酒精检测仪,但考虑到“醉泳”的安全问题,游泳池在去年自购了3部。

  小区游泳池:

  多数靠鼻子嗅酒气

  昨日下午,成都晚报记者对位于科华南路等处地多个小区游泳池进行调查,记者发现小区内的游泳池,一般都有警示标牌提醒市民喝酒后不能游泳,但他们并没有专业的检测仪进行酒精检验。

  在科华南路一小区游泳池的老板告诉记者,因为小区游泳池不大,他们对市民的酒后检测,都是靠鼻子闻。在售票处闻到市民有酒味,不让他下水。(记者 李惠 摄影 陈艾)

  律师说法

  游泳池咋测“醉泳”

  应尽快完善规范

  男子游泳池溺亡,游泳池有没有责任?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寇翼律师认为:游泳池方对游泳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其在安全保障上存在疏忽或过错,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说,其应该通过目测或仪器查验游泳者是否存在不适宜游泳的状况,以及口头或书面告知游泳者如有哪些情形不能游泳,否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寇律师说,在成都现有的许多游泳池,工作人员都靠嘴巴闻来查看“醉泳”。如果市民否认喝酒,这就缺少一个判断依据。而现有的法律法规中,也并未涉及对该行业的具体要求,并没让游泳池必须配备酒精检测仪。寇律师建议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完善规范该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减少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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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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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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