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4人抢39部手机 男子潜逃4年要过饭捡过破烂

2011年09月08日 15:0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9月6日,河南省一名80后男子陆某走出金坛看守所说:“我潜逃在外4年生不如死,现在规劝我回家投案自首是我的唯一出路,我现在一块石头落地了,再也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4人抢了39部手机

  2007年5月的一天,金坛市儒林镇一移动营业厅门前发生抢夺案件,受害人王某大声呼救,周围群众听到后,齐心协力抓获了一名抢夺犯罪嫌疑人,但另一小伙陆某在抓捕过程中漏网脱逃,此后4年杳无音信。

  今年,全国开展清网行动,儒林派出所民警通过锁定陆某户籍所在地,多次上门与陆某的家人取得了联系,通过对其家人的一番耐心劝说,使得陆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来到儒林派出所投案自首。

  当时,年仅22岁的陆某,中考落榜,经亲友介绍,来到金坛市找工作。在多方寻找工作无果的情况下,认识了3名和他年纪相仿的不学无术的老乡。2007年5月,4个人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谈到生活拮据时便想到了要去抢,他们将作案目标确定为一家手机营业厅的老板娘,摸清楚她的生活习惯、分工明确后便对她下手了,陈某的3个老乡一致推荐由陆某去抢,因为他年轻跑得快,无知的陆某答应了。2007年5月的一个早上,4个人骑着两辆摩托车来到他们事先查看过的那个手机营业厅,按照之前分工等老板娘一来就下手。陆某事先潜伏在了那个手机店的隔壁。那位老板娘骑着一辆摩托车到了店里,摩托车上挂着一只装有39部手机的白色袋子,她将门开了之后并没有将袋子拿下来。就在这时,陆某看准时机,将白色袋子抢走之后飞快地坐上同伙的摩托车跑了。老板娘被抢后大声呼救。儒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组织警力全力抓捕,4名歹徒中有3人落网。而陆某却逃脱了,隐姓埋名以打工为生,企图逃过法律的制裁。

  潜逃4年生不如死

  陆某回到了住处,又是担心又是害怕,担心被抓的同伙会将自己供出来,害怕自己被抓。当晚,陆某便独自一人乘坐汽车转坐火车开始了流浪的生活,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过了一段时间,陆某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他的父母并不知道陆某是在外面犯了事情回来的。4年来陆某听到警车声就心惊肉跳,生怕有警察来将自己带走。见到警察不敢面视并绕道而行。也最怕看抓捕嫌犯的场面,那些犯罪嫌疑人和自己一样终日不得安宁。

  4年来陆某度日如年,吃饭不甜、睡觉不香。他打工期间实在是生不如死,乞讨要饭、捡破烂,什么都干过。

  2011年全国开展“清网行动”,金坛儒林派出所决定对本辖区的上网逃犯进行梳理,当梳理到陆某时,发现陆某已回到河南老家,于是决定千里追逃,但前后多次到河南抓捕未果。警方发现陆某与家人有联系,便找到陆某的家人。可是他的家人仿佛是知道了陆某在外面所犯下的事情,刚开始还不是太愿意将自己的儿子“供”出来。民警对陆某的家人进行了耐心的劝说,告知投案自首的相关政策。陆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于今年7月底到金坛儒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鉴于陆某能够主动投案,家人又担保,金坛警方对陆某作出取保候审的从宽处理。(柏国新 周球生 马奔)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阚枫】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