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9月9日电(张震)记者今天获悉,江苏盐城9月6日发生的黄金抢夺案,犯罪嫌疑人董某于8日下午在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自首,警方认定此案性质属黄金抢夺案,嫌疑人董某已被刑事拘留,抢夺的2条黄金项链全被追回。
据盐城市亭湖区警方介绍,董某系江苏盐城射阳县人,今年20岁,以前在浙江打工时欠债几万元,没钱还债,就回到盐城打工,结果发现赚钱还债遥遥无期,就起了邪念,盯上市区纯化路上的一家珠宝店。董某作案后逃往浙江,在家人和浙江朋友劝说下,于8日下午在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自首。
盐城市亭湖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顾卫兵副大队长告诉记者,案发后警方及时到现场勘察,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嫌疑人逃跑路线等信息进行追踪,后联系到董某的亲戚朱某,了解情况后及时到董某家做家人思想工作,希望其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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