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女孩有偿捐眼角膜借款救母 活体捐赠遇法律空白

2011年09月13日 10:4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宜宾本地论坛上一篇名为《母亲病危急需手术谁借五万元我捐一只眼角膜》的帖子受到网友的关注,发帖者24岁的段姓女子称,愿将自己的一只眼角膜捐赠出来,以求借款救母,并列出了自己的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引发网友强势围观。律师表示,当前国内尚无活体器官捐赠相关法律。

  经历:

  13岁打工母亲最疼她

  “我只读过3年级,13岁就在宜宾打工了。”发帖者段理苹介绍,自己是早产儿,从小被养母王文贵收养,除她之外,王文贵还收养了一个男孩,今年已经23岁。

  据她介绍,养父的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打她和弟弟,每次遇上这样的情况,养母就保护她和弟弟,结果往往是被养父一阵好打。

  从13岁出门打工到现在,段理苹做过售货员、搬运工,还在餐厅当过服务员,挣的钱大都寄回家给了养母。

  “这些年,只有母亲对我最好,让我最有安全感。”段理苹说。

  现状:

  母亲生病众人不管

  段理苹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开始,母亲就开始出现下体大出血,但一直不肯去医院检查。

  随着病情的加重,段理苹不断给她做思想工作,王文贵终于同意上医院治疗。

  9月7日,王文贵的检查结果出来,被确诊为宫颈癌中期,需要立即手术,手术费需要将近6万元。

  得知这一情况,段理苹立即四处筹款,几天下来借了近1万元。随着手术的一天天临近,段理苹很着急。“我实在没有办法。”段理苹说。

  据介绍,王文贵曾离异,之前生育过一对儿女,但段理苹将此事通知他们时,他们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帮助。而跟王文贵生活了多年的段理苹的养父和弟弟,也对王文贵不管不顾。

  律师:

  目前国内无相关法律

  “当前,国内尚无活体器官捐赠的相关法律。”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滔介绍,目前国内的器官捐赠必须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必须满足自愿、无偿和死亡三个条件,不涉及活体捐献。(见习记者 蒲康林 记者 何文宗)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阚枫】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