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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因邻里纠纷邀来9人将2村民打死获死刑

2011年09月14日 14:46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邻里纠纷,村官竟邀来9人,将两村民打死,两村民打伤。近日,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原审被告兰进林等9人的上诉,维持曲靖中院一审以兰进林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判决。

  2009年8月4日下午,罗平县阿岗镇捏恰村委会新寨村村民张意因未获烤烟合同本到村长兰进林家询问,后与兰发生争吵,兰进林报警。阿岗派出所民警到兰进林家调解。民警离开两个小时后,村民报警:兰进林及其家族其他人与张意哥仨打架,张意已被打伤。民警赶到兰进林家时,只见到处是血迹,满地散落钢管、木棒、板锄、菜刀、匕首等工具,还躺着两具尸体,其中一人就是张意,村民告诉民警,另外两名伤者已送往医院。

  随后,兰进林等9人投案。原来,民警调解完纠纷后,兰进林怀疑张意驱车外出是为约人来其家闹事,便打电话约来兄弟、儿子、侄子等人来到家中,准备好钢管、木棒、板锄、菜刀、匕首等工具,并叫其妻找张意的母亲陈聪芬请张意家三兄弟将事情说清楚。当张意、张新、张程、陈聪芬先后到兰进林家后,遭到兰进林等人的砍杀,造成张意、张新两人死亡,张程重伤,陈聪芬轻伤。

  警方侦查终结后,以兰进林、兰小龙、兰六友等9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11月8日移送检察院,曲靖检察院于2010年6月9日指控兰进林、兰小龙、兰六友等9人犯故意杀人罪向曲靖市中院提起公诉。同年10月21日,曲靖中院以兰进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兰小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兰六友等7人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12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9名被告认为量刑过重,且他们有自首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向省高院上诉。今年5月12日上午,省高院在罗平县法院开审此案。兰进林等人犯罪性质和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属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田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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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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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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