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广州地铁5号线原财务官被控贪污250万受审

2011年09月16日 15:3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地铁5号线区庄站到杨箕站盾构区间工程项目经理部原财务主管陈基濠,被控贪污250余万元,15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受审。庭上,陈基濠仅承认其骗取了公司18.8万元款项。

  陈基濠今年35岁,祖籍汕头,大专文化水平,案发前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5号线区庄站到杨箕站盾构区间工程项目经理部财务主管。

  根据指控,陈基濠在担任财务主管期间,利用主管项目资金和会计账目的职务便利,在2007年5月,与会计储丽萍(另案处理)合谋,虚构工资表,冒充项目部经理审批及工人签名,骗取人民币30万元,后两人平分,陈基濠分得15万元。同年9月至11月间,陈基濠又虚构付款凭证,以支付盾构施工临时工人的工资为由,骗取人民币155万余元。

  此外,指控还显示,2009年1月至2月间,陈基濠谎称项目在汕头投标,叫出纳马荟怡向黄创智、黄创宗私人账户各汇入人民币20万元和1.7万元后,将这些钱占为己有。同年5月至9月间,他又虚构借款事由,以打借条的方式从出纳马荟怡处骗取人民币3.8万元。另外,2009年8月至9月,陈基濠谎称项目经理需要,再次以打借条的方式骗取公司两张20万元人民币的支票后,将40万元据为己有。

  但15日庭上,陈基濠仅承认他骗取了3.8万及15万元这两宗犯罪事实,对于其他指控,他一概否认。陈基濠辩称,公司资金挪动500元以上就必须要领导签字,所以指控他贪污155万余元不能成立。此外,他声称,两张支票共计40万元当时借给了广佛的一个工程,资金后来已归还,而对于另两宗合计21.7万元的指控,他说已把钱还上,只是借条还没有销毁。

  庭上,陈基濠的辩护律师对陈所在公司的性质提出了质疑。对此,公诉人反驳说,中铁十六局及其下属公司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陈属于国有企业员工,所以应以贪污罪论处。公诉人还称,陈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混乱,他才能有机可乘。(董柳、何超)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姚培硕】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