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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初中生协助“老大”抢劫奸淫少女获刑

2011年09月21日 13:4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学生小伟、小龙,本应顺利毕业进一步学习深造,近日却双双沦为阶下囚,被锡山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小伟、小龙系无锡市某校初三学生。去年十月份的一天,相约一起回家的小伟、小龙一出校门口就碰见了秦老大和他的朋友,殊不知这次的相遇却改变了他们的一生。说起秦老大,也是一个未成年人,辍学多年的他经常混迹于校园周围,骚扰小同学,讨要零花钱,摆场面,充阔气。小伟、小龙在别人的引荐下,也曾与秦老大接触过几次,有些怵他,但对他“潇洒”的生活又是十分地羡慕。

  秦老大提议小伟、小龙和他们一起去抢劫,胆小怕事的小伟、小龙本欲拒绝,无奈却在秦老大他们的拖拉、威胁之下硬着头皮跟了去。当天夜里,秦老大与他的朋友华哥以及小伟、小龙等人在街上闲逛寻找下手目标,正好碰上刚下夜班的小英,见四下无人,秦老大一使眼色,众人一起冲上前去强行将小英推拉至路边的树林内,由小伟、小龙按住小英的双手,秦老大与华哥对其进行搜身,共劫得现金112元、千足银手镯1只。在抢劫过程中,秦老大起意强奸,小伟、小龙等人采用衣服捂脸、按住双手等方式控制住小英,协助秦老大对小英实施了奸淫。期间,华哥、小伟、小龙等人还摸、舔被害人小英的胸部等处。后小英的家属到场,四被告人因害怕被抓获,逃离了现场,但终因法网恢恢而身陷囹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采用暴力、威胁手法劫取他人财物,又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应两罪并罚。鉴于四人均系未成年人,法院最终对四人判处六年六个月、四年七个月、二年六个月及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法官提醒:青少年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制意识,切莫一时冲动误入歧途。广大家长更要高度重视青春期孩子的教育,注重建立良好和谐的亲子关系,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明辨是非,引导孩子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费娜 唐洁 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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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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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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