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读者赵先生拨打商报热线反映,称一群人冲进修文县人民法院,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一个当事人暴打后,用刀挟持出法院大门,塞进面包车带走。
记者随即赶往修文县法院了解情况。
●劫持者将他送到了派出所
陈金龙介绍,事发后他们立即拨打了110报警。幸好,没过多久打电话给朱云河就打通了,朱说,劫持他的人正是当天的原告林明等人,他们已经将他送到了派出所。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修文县龙场派出所,见到了当事人朱云河及林明的妻子。
此时的朱云河依然惊魂未定,他说,在法院里面都能被殴打被劫持,现在他根本不敢离开派出所,只有这里才安全。
而林明的妻子则告诉记者,他们的确开了三辆车去法院外等候,那是因为他们刚刚从别的地方吃酒宴回来。他们冲进法院里面去,也只是想将朱云河送到派出所,并声称只是有一个人拿着一块木片吓唬一下朱云河,没人打他,更没人拿刀威胁他。
林明的妻子对记者说,他们之所以要把朱云河请来,是因为朱云河是外地人,好几个月都没见到他了,怕他之后又跑了。之前办厂,他们投进去了24万多元收不回来,只好盯紧朱云河要钱。
●原、被告双方已被接回法院
随后,记者又返回修文县法院了解当天的情况。法院门口值班的刘姓保安告诉记者,当时法警们下班了,只有他一个人值班。因为有人要进来,他刚把伸缩门打开一个口子,谁知门外的一群人就冲了进来,他跑去制止无效。只能眼睁睁看到他们打人,还把一男子挟持着抬出大门外,抬上面包车后离开。这位姓刘保安说:“我一个人根本挡不住他们。”
而审理林明诉朱云河一案的法官黄怡(音)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朱云河被劫持的事,他是事后才知道的。
下午4点半,修文县法院已经将原、被告双方从派出所接回,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被告在法院内被持刀劫走
据事件目击者(也是涉及案件的证人)黄荣富介绍,2009年12月他与朱云河、林明等四人,在罗甸县开了一家“金昌精密选造厂”。因该厂效益不好,他们四位股东经过商议后,决定将此厂出售。哪知卖厂的款项一直不到位,林明便把与他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朱云河告上法院。9月20日下午2点30分许,林明诉朱云河一案在修文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证据不足,法官宣布休庭,要求朱云河补充证据之后,择期再审。
下午5点20分左右,朱云河从法庭走出不到20米,还没走出法院,只见20多个男子从法院门外冲进来,对朱一顿拳打脚踢,其中一名男子用刀将朱云河挟持后,将其抬出法院的大门外,扔上一辆面包车后离去。
陪同朱云河出庭的冯先生告诉记者,庭审时,他们就发现法院的大门外面停放着三辆车,一辆轿车,两辆面包车,还有不少人在外面等待。他们觉得不太对劲,便将此事告知了审判长,审判长对他们说,“这里是法院,没人有那么大的胆子在法院里面来闹事,在法院里面是不会有事的。”
朱云河的律师陈金龙告诉记者,那帮人将朱云河劫持走的时候,他曾上前制止,可是,“拿尖刀的那个男子便把尖刀顶在我的胸前,叫我不要管闲事。我对他们说,我是律师,你们伤害了我,你们会后悔的。拿刀的男子仍然用刀顶住我,大骂了一通后,强行将朱云河带走。”(贵州商报 记者 杜高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