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原告法庭门口找人拿刀劫走被告 称怕他跑了(图)
昨日,本报报道《法庭门口原告找人拿刀劫走被告》引起关注,不少读者致电本报百姓新闻网询问该案的后续情况。
被劫持者,也就是被告朱云河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自从他在法院内被劫持后,在派出所的日子一直很惊恐。21日下午4点半,修文县法院的法官把他接到法院后,他还是难以平复心情。为了排除心里恐惧,他把案件全权委托给他的律师陈金龙来处理,他已在返回老家的列车上。
“我不是有意要这样做的,主要是害怕他跑了。”昨日记者采访到当事人、案件原告林明,他告诉记者,他们四人合伙办的厂,他投入的资金少,只有把自己的打沙机、搅拌机、铲车装载机也投进去。
林明说,朱云河打电话给他要把厂卖了,“我当时是不同意卖厂的,就算要卖也要等我们四个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卖,在卖厂过程中,有多少成本,赚了多少钱,亏了多少钱,卖得的钱应该如何分配,这都没有说清楚,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朱云河私自把厂给卖了。”厂卖了快一年,他投进去的24万多元一直没拿回,朱云河也一直不露面,他只好把自己的设备运回家,再把朱云河告上法院。
林明告诉记者,他们为这个经济纠纷在8月15日已经开过一次庭,那次朱云河没有到庭,只有他的律师来。这次开庭,他们见到朱云河来,怕他再跑了,只是想把他请到派出所去解决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向警方报过案的,这次他们不想放过此次机会。他们冲进法院请朱云河过程中,朱云河想跑,他们只好把他拖出法院,送他到派出所。林明说,没有人拿刀,也没有打人。
林明希望朱云河能把他投入的钱还给他,如果事情可以协商下来,他愿意主动到法院撤诉。(贵州商报 记者 杜高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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