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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领域职务犯罪激增 贪污救命钱凸显权力私有化

2011年09月24日 09:1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编者按

  近年来,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呈现激增形势,在基层更是显现出职务犯罪“私有化”的新特点。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犯罪人员的权力过于“私有”的现象,很大程度上还在于职权过于集中,且在行使过程中缺乏监督,使身处要职的人贪污、侵占的空间增大,机会增多。如果通过加强对低保、医保等“救命钱”、“保命钱”的统计、上报、发放等各管理环节的有效监控和防范,强化内外监督,完善制约机制,并做到公开透明,注重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也许就能有效避免这类案件的发生。

  俗话说,良心不可违,“民生”不可欺。然而,却偏偏有人将手伸向了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低保金。

  经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年底至2010年年初,该县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科原科长张凤乔,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余万元,收受他人贿赂1.9万余元。  

  近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凤乔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一次回访得来的“意外收获”

  2010年初夏,沂南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一次回访某集团公司破产案件时,捕捉到了这样一个线索:某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员周某的丈夫也领取了下岗职工低保金。众所周知,周某的丈夫供职于该县某机关单位,系正式在编人员,怎么可能去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呢?

  办案检察官通过了解发现,现年40多岁的周某虽系某集团公司留守人员,薪金每月只有800多块钱,但她平日出入驾车,爱好穿戴,花钱大手大脚,尤其喜欢赌博,一输就是成千上万。她既不做生意,也不炒股票,更没有其他社会兼职,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却花钱如流水,她从哪儿来的这么多钱呢?又为何来得如此容易?

  周某多年来一直在公司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由于业务比较熟练,在公司破产后继续掌管着该公司所有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材料的管理、审查、上报审批、复核、发放等职权。办案检察官联想到此,不由生疑:难道她利用工作便利牟取私利?

  时间一天天过去,办案检察官的行动在悄无声息地秘密进行。在掌握了周某涉嫌贪污的证据之后,检察官决定开始正面接触周某。

  很快,由数名办案检察官组成的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传唤犯罪嫌疑人周某立案、传讯;另一路迅速前往其办公单位和住所进行搜查。

  搜查结果令人震惊:在周某的办公室和居所中,有整整190本该集团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

  证据面前,周某沉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悻悻说了句:“我全部如实交代。”

  两个女人之间的“隐秘”实录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谁又能想到,两个女人演绎出的又该是什么“戏”。

  据检察官赵伟介绍:刚开始,周某供述了自己利用负责原公司破产后职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查上报、审批材料的职务便利,用虚报、隐瞒、伪造材料等手段,自2003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以其丈夫的名义共非法骗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近4万元的犯罪事实。

  紧接着,她又将自己伙同县民政局低保科科长张凤乔,利用各自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查上报、审批材料、复核、拨付、发放等职务便利,在原公司低保户不应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下,共同非法虚报、伪造、骗取196户(561人)巨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犯罪事实。

  至此,经过连续3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一起相互勾结、非法侵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大案被揭开,一个手握重权而躲在幕后暗箱操作的美女贪官,浮出了水面。

  长相俊俏的张凤乔现年41岁,原籍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早年随父母来到沂蒙山,大学毕业后最初在沂南一家矿业集团工作,后来凭着聪明好学又考进了沂南县民政局成为国家公务员,没出几年便担任该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科科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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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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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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