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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意纠纷反目 男子持双刀捅人致1死1伤获死刑

2011年09月27日 17:37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生意纠纷反目男子持双刀捅人致1死1伤获死刑
雷某伏法前接受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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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怀疑昔日生意伙伴抢走自己的客户便怀恨在心,“80后”男子雷某一怒持双刀泄愤报复,将对方的两位家人捅刺成一死一伤。9月2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公开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裁定书》核准雷某死刑。接受公判的几分钟内,身材瘦小的雷某始终面无表情。之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罪犯雷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雷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雷某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作出刑事裁定。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06年3月,福建人雷某与庞小勇(化名)从福建省清流县来到呼和浩特市合伙做服装辅料生意,可是两个月后便散伙各自单干。后来,庞小勇的生意越来越好、甚至开始主营批发,而相比之下自己的生意却不怎么样。雷某认为是被庞小勇抢走了生意客户,于是对庞小勇心怀不满。2008年11月29日上午,雷某购买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于当日9时许来到位于我市玉泉区某居民小区庞小勇的家中。庞小勇当时外出不在,其父庞国富(化名,被害人)和侄子庞杰(化名,被害人)在家。言语中雷某与庞国富、庞杰发生争执,趁其不备,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和尖刀,左手持菜刀向庞杰头部和上身连砍数刀,庞国富见状赶紧上前阻拦,庞杰趁机跑出房门并报警。此时,雷某并没有停手,他又持菜刀向庞国富的头部、上身等部位连砍数十刀。不仅如此,庞国富倒地后,雷某又持尖刀刺、砍其颈部数刀,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庞国富系因被锐器刺捅颈、胸部导致左锁骨下颈总动脉完全离断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庞杰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作案后,雷某携带菜刀、尖刀沿步行楼梯逃跑。当逃至3楼楼梯处时,见楼下人多难以逃脱,便持尖刀切割自己的颈部、左手腕企图自杀,被接警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雷某为1980年3月生人,初中文化。2009年1月14日因本案被逮捕。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雷某因无端怀疑原生意伙伴抢走自己的生意客户而心生怨恨,泄愤报复杀人,携带尖刀和菜刀滥杀无辜,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核准罪犯雷某死刑。(文/图 本报记者 何芳 实习生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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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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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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