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9日,高考在即,一名高三男生在通宵上网身无分文后,非礼一女子并抢走其手提包。昨日,为挽救这名没满18岁的少年,办理此案的九龙坡区检察院对他宣布了暂缓起诉决定书,要求他在考察期里,除好好学习外,还要到社区当义工。
据办案检察官何可介绍,少年名叫王欢,他抢走的提包内有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检方通过调查了解到,王欢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成绩不错,是班里的化学科代表。今年6月,他参加了高考上了专科线,并被一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何可表示,从证据来看,王欢已经构成抢劫罪,如果起诉到法院,最轻他将被判处缓刑,这将断送他的大学梦。所以,检方对他提出了四个月的考察期,要是王欢能遵守约定,将不会被起诉。(文中当事人为化名)(重庆商报 记者 徐勤 实习生 霍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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