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1月24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瓯文)浙江省温州人孙松福原是温州市远东锁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职期间将公司巨额财产挪为私用。2009年8月份孙松福出逃后,今年2月份向公安机投案自首。24日,瓯海法院对刘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远东锁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注册资本达545万元,当时刘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份额占50%,剩余黄某占50%。今年3月被法院公告破产。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孙松福身为温州市远东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利用其所掌握的远东公司印章、财务章及其个人私章、另一股东黄永福私章,以远东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的名义,于2009年8月12日以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贷款人民币700万元。后被告人孙松福分两次将此款700万元从远东公司账户转到其私人账户,并陆续将其中的400余万元用于偿还其私人欠款,再以其中的6万元作为年度奖金付给远东公司员工金明华,剩余的钱全部挥霍掉。
法庭上,孙松福称该公司成立以来,出现资金周转问题都是他出去向银行、朋友借的钱,公诉机关称的400万元转入私人帐户,但是都是用于偿还公司借款产生的债款,并不是用于偿还私人债务,不应该列入侵占公司财产份额。
今天法庭围绕着远孙松福东从远东锁业公司帐户转走的400万元是否是用于偿还私人欠款还是侵占公司财产进行质证和辩论。
法庭并未当庭宣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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