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社会房屋申请拟下月重开 料更多家庭将受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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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社会房屋申请拟下月重开 料更多家庭将受惠
2009年08月06日 1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一期社屋申请有望下月重开。(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社屋新法规出台,将令更多有需要家庭受惠。(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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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新修订的《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行政法规将于短期内生效,新法规全面检讨了社屋相关条件,包括调整社屋申请家庭月总收入上限、设立资产申报,及保留原有轮候总名单等,也提供相应的过渡性规定。

  房屋局表示,最新一期社屋申请有望于下月展开,届时可能预留3个月申请期供有需要的家庭申请,申请获确定的名单将排于原有排序名单之末,累积成总名单,原有轮候家庭“上楼”前均须按新法重新审核资格,符合过渡性规定家庭则可获豁免,即“上楼”前仍按旧例规范审核。

  房屋局长郑国明、公共房屋事务厅长郑锡林、法律事务处长任利凌等,5日在该局六楼会议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社屋新法规详情。

  郑国明重申,特区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将朝合理善用社会资源、优先照顾弱势社群,及维护优良传统伦理观念三大原则方向发展。鉴于现行社屋法例自1988年适用至今已近21年,期间虽也因应社会变化分别透过法令、行政法规作出六次修订,但近年澳门经济及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居民对公共房屋的需求增加,有关社屋法例也因此全面检讨社屋的相关条件,以期适应现时的实际情况,确保有效运用公共资源协助确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居住困难。

  新修订的社屋行政法规5日已获行政会通过,并将于短期内正式生效。新法规除规定申请家庭任一成员在递交申请表期限结束日起的前3年内都不得拥有物业,及其中一名成员须年满18岁且在澳门居住满7年,并持有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外,也重新调整了申请家庭的月总收入上限及设立资产限制。

  坊间认为此举有助扩宽申请范围,即申请门坎有所下调将令更多有需要家庭受惠外,设立资产限制则能有效监管社屋资源得以善用。

  郑国明表示,预计最新一期社屋申请将于下月展开,届时会考虑预留3个月申请期供有需要家庭申请。但日后的申请则会在房屋局认为有需要时才展开,并未能回应社会期望每日均可接受申请的诉求。

  现时正等候“上楼”的社屋轮候家庭有5000多户。郑国明表示,虽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澳现有19000多个租屋家庭,但社屋实际需求家庭仍难计算,他相信透过重新启动新一期社屋申请,有助局方了解社屋的实际需求数字。虽然仍难明确社屋轮候家庭的“上楼”时间表,但他重申特区政府一直加紧及加强公屋兴建工作,以期尽量回应居民住屋需求。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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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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