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奕礼称金融品销售监管需改进 三招保障投资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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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奕礼称金融品销售监管需改进 三招保障投资者
2009年09月04日 09: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提出三大建议,改善金融产品销售的监管制度。(图片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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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4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去年9月倒闭,触发金融海啸,香港金融体系虽抵住了冲击,但一直被忽视的银行滥售投资产品问题,却引发了雷曼迷债风波,暴露了现行投资产品销售的监管漏洞。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在海啸周年前夕接受该报专访,承认监管制度有改进空间,他提出三大建议,包括确立统一的产品销售规管机制;区分复杂投资产品和简单投资产品,设定不同严格度的销售机制;以及改善投资者可承受风险的评估制度和执行办法。

  香港金融产品的销售规管,涉及多个监管机构。经由证券行买卖的产品,由证监会监管,经由银行买卖则由金管局负责,保险产品又关乎保监的工作,但各机构的协调和合作往往未尽完善,以致出现规管漏洞,跨地域和跨行业的大型国际金融机构可以选择监管较弱的环节攻占市场,这种行动称为“规管套戥”。

  韦奕礼指出,即使将所有监管机构合并成为一个超级监管机构,也未必能完全解决不当销售的问题。他认为,不管是单一机构监管或多个机构分工监管,最重要是设立统一的产品销售规管机制,这可确保投资产品不论经哪一类金融机构售出,均以统一标准和法规监管,监管执法的力度和准则也相若,以免有人借用法规之间的差距,作“规管套戥”。

  韦奕礼说:“(我们)不需要各个监管机构做着同一样工作,应该是确立一套可应用在任何投资产品的销售监管机制。”他指出,即使引入单一产品销售规管机制,各监管机构也可独立存在,但必须保持紧密沟通。

  香港现时将投资者二分为专业投资者及零售投资者,但没有把投资产品按风险高低分类,实施不同程度的销售规管。理论上,银行只适宜将高风险产品售给专业投资者,但由于不同银行对同一产品有不同的风险评估,迷债风波显示,不少银行将包含抵押债务证券(CDO)的复杂和高风险迷债售给零售投资者。

  韦奕礼指出,可以考虑由监管机构推出指引,界定何谓复杂投资产品,限制金融机构把这类复杂产品卖给一般投资者。他说这安排在新加坡、欧洲及美国已有,稍后会就此咨询市场。

  迷债风波后,银行立时收紧销售程序,早前推售人民币债券时,动辄要投资者以一个多小时填写风险评估数据,更直指是因应证监会要求,才令低风险的人民币债券,也要经过冗长的销售流程。韦奕礼指出,虽然他不认为人民币债券完全没有风险,但要用一个多小时为投资者作风险评估,其实也不合理。

  韦奕礼说,人民币债券有资本、市场流通、汇率等风险,销售人员为投资者作风险评估时,只要就这几个核心领域提问,例如投资者能否承受汇兑及流通风险等,应已可测试出其风险承受能力。他认为,银行应该改进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阻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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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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