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两岸四地法律服务现新机遇 宜加强合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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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荫权:两岸四地法律服务现新机遇 宜加强合作
2009年11月28日 17: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文青)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二十八日表示,两岸四地(中国内地和港澳台)频繁的经济和社会互动,带动法律服务的需求,四地法律界宜加强合作,互相协调,借镜其他法制的长处,互补优势。

  曾荫权二十八日在首届两岸四地律师高峰会上表示,两岸四地人流和物流上升,频繁的经济和社会互动,相信可为法律服务界带来新机遇,同时推动四地合作,优化服务。

  曾荫权指出,四地的两大法系“普通法”和“民法”,制度上各有特点和规限,但也使四地在寻求合作时出现困难。

  曾荫权鼓励法律界互相协调,借镜其他法制的长处,互补优势;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法律界人士,可因应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更多“先行先试”的创见,拓宽四地律师的发展和合作空间。

  是次高峰会的主题为“环球经济新动力–两岸四地法律服务结合策略”,内容围绕于如何建设一个大中华法律服务平台以协助业务上的互相委托及提高律师们的灵活性从而扩大各个别区域合作伙伴的视野及接触面。

  担任论坛的讲者包括有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香港专业联盟主席梁振英、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梁爱诗、香港律师会会长王桂埙及各地区的会长及代表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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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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