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英:鼓励香港金融法律人才北上创业"先行先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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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小英:鼓励香港金融法律人才北上创业"先行先试"
2010年01月28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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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1月28日电 (记者 邓卓明 郭军)广东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今日在广州拉开帷幕。广东省政协委员徐小英建议,应加强粤港两地金融法律业界的合作,鼓励香港金融法律人才北上珠三角创业,让香港金融业更广泛、更规范地进入珠三角市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徐小英委员在给广东省政协的提案中指出,国务院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公布后,粤港两地叫好之声一片。加快珠三角的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并赋予“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使命,更使港人跃跃欲试。在粤港合作上,广东被授权开放多个服务业项目,其重点集中在金融、教育培训和科技创新等广阔领域。

  《纲要》提出二0二0年珠三角地区GDP将比二00七年增长两倍,力争赶上韩国,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将达到百分之六十。显然,大力发展珠三角与香港在现代服务领域的深度合作为当务之急。为此,应力推香港现代服务业在珠三角大踏步发展,首要之举是加强两地金融法律业界的合作,鼓励香港金融法律人才北上珠三角创业,让香港金融业更广泛,更规范地进入珠三角市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提案指出,广东是制造业大省,也是中国的经济金融大省,市场潜力巨大,金融法律服务需求旺盛。香港服务业早已进入国际化,两地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将令两地经济发展如虎添翼,各得其所。粤港可占据全国服务业之高点,由此辐射到全国。

  广东民企众多,急需改变单纯制造加工业之角色,提升自身品牌价值,提升国际竞争力,向产业链顶端延伸。在此进程中,香港可助一臂之力,成为广东民企转型升级,向国际化迈进的桥头堡。

  徐小英在提案中建议,香港现代服务行业在珠三角进一步发展,是一篇大文章。为此,她就鼓励香港金融法律人才北上珠三角创业先行先试,提出四点建议。

  首先要充分利用香港具有的金融法律人材的优势,鼓励港人北上创业。虽然CEPA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中,在专业资格互认上订明有五年执业经验并通过内地考试的律师由接受一年训练缩减为一个月培训后,即可申请于内地执业。但到目前为止,香港律师考到内地资格的廖廖无几。为何出现此种情况?她认为关键在于进一步放松考核制度,以利金融法律人才尽快“轻装”北上,与广东业界同仁交流互补。

  其次,目前不少香港律师对内地资格考试知之甚少,无从着手,故知难而退。建议广东方面在香港举办内地律师资格考试讲解班、辅导班和学习小组,形式类似香港医生执照考试辅导班一样,请内地律师和通过内地考试的香港律师现身说法,讲学交流,为有意回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创造有利条件,打开进入内地执业的方便之门。

  另外,建议多安排内地执法人员、法官和法律人员到香港工作或进行交流和培训,力将广东的法律及国际仲裁水平提升到国际水平,跟上当前珠三角地区”先行先试”开放服务项目的需要。

  最后,要加强广东省法官、执法人员仲裁判案公平公正的宣传和教育,树立行政上司法独立的形象,与国际接轨。应该懂得,独立的司法制度是外商投资信心的基石,也是金融市场体系是否完善的试金石。

  徐小英委员认为,应紧紧抓住珠三角经济腾飞又一次难得的机遇,积极响应广东省长黄华华最近在香港一论坛提到的“香港腹地小,必须利用广东的庞大市场,粤港要共同向中央争取更多金融开放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粤港两地联手,发展互补功能,共同构建成国际金融中心都会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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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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