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生产局总裁歧视工会案判无罪 法官斥检控无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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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生产局总裁歧视工会案判无罪 法官斥检控无理
2009年08月19日 08: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24年政务官经验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总裁冯永业,18日以英语接受盘问时表现轻松,闻悉自己胜诉仍保持一贯冷静,从容离开法院。(图片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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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下称生产局)总裁冯永业涉嫌歧视职工会,被劳工处票控,经审讯后他18日获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更狠批劳工处的检控无理。被告胜诉后申请讼费,原来冯永业这次由生产局出资打官司,裁判官把讼费申请押后处理。

  冯永业(45岁)表示欢迎裁决,指同事和理事会都支持他,冯又重申自己花很多工夫与同事建立良好关系,一直支持职工会的工作,希望事件可以告一段落。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决,会先研究裁判官判辞后,再考虑是否跟进。

  自称被解雇后遭冯出言要挟的何志永(45岁),18日得悉裁决后说,其妻现时仍在生产局工作,担心她被秋后算帐。同样已被解雇的职工会副主席林丽贤说,现行法例对劳工保障不足,会寻求立法会议员协助。

  传票控罪指出,冯涉嫌于去年10月24日要挟何志永,如果他示威,职工会主席何尔炜便会被解雇,但冯自辩时坚称没有这样说过。

  裁判官唐慕贤18日在裁决指出,何志永及冯的版本皆有可能性,但在只能二择其一的情况下,认为冯的版本较合乎情理,遂判冯无罪。

  裁判官更批评控方,指律政司需要考虑起诉提出后有否合理的成功检控期望,但就此案而言,控方证据单单来自何志永,便对曾服务政府多年的冯永业作出极严重指控,彷佛没衡量过是否有合理期望,便把此案搬上法庭,由何志永和冯永业各自表述,任凭法庭在两个迥然不同的版本中作决定。裁判官认为控方的检控不合理。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决,会先研究裁判官判辞,再考虑会否再作跟进。

  代表冯永业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随即向法庭申请讼费,刚刚狠批控方的裁判官问被告这次官司的财政来源,辩方指冯这次聘用连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在内的4人律师团,均由生产局支持。据悉,单是聘用骆大状的费用,估计已超过20万元。

  辩方解释,生产局的经费中,30%来自特区政府按年拨款,其余收入来自举办课程等。裁判官认为生产局作为半自主机构,应有文件纪录批出被告讼费的决定,故将案件押后至周五再讯。生产力促进局发言人回应指出,冯这次以雇主身份被检控,是代表生产力促进局,理事会曾讨论冯的讼费问题,最终决定批出经费。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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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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