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男教师性侵男学生 与女友拍拖多年无性经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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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男教师性侵男学生 与女友拍拖多年无性经验
2010年03月11日 1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与女友拍拖多年、从未有性经验的一名香港小学男教师,迷上11岁小五男生,借提供额外补课、买礼物,性侵犯男童。该名教师早前承认6项控罪,法官10日判刑时指被告有娈童倾向,斥他违反男童家人的信任,判他监禁6年半。

  28岁被告杭日明,早前承认4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及2项与21岁以下男子作出肛交行为。法官判刑时指,收到大量的求情信,接纳被告的热诚,受学生父母和同事赞赏,但同时斥责他迷上男童。被告的罪行严重违反诚信、犯案长达逾12个月、发生关系时没有使用安全套,其罪行对男童和其家人的影响都是加刑的因素,幸他及早认罪,免受害男童作供重述被侵犯的经过。

  法官透露,杭来自低下阶层的家庭,父母均是文盲,父任校工独力养家。被告会考不合格,重考获不俗成绩,终在2004年取得学位,先后在2间学校任教,虽然身高仅1.6米,但仍任篮球教练。

  被告自工作后便成为“工作狂”,尤其对家境清贫的学生感同身受,常提供补习和课外活动。此外,他与现任女友已拍拖3年,但被告从未有性经验。被告自言属异性恋,却发生同性性行为,本身也感困惑。心理学家认为,被告偏好10至12岁的小童,有发展娈童的倾向。至于男童方面则害怕身份曝光,其母亲担心儿子的性取向。

  大律师代求情时称,被告想成为完美的老师教导学生,因压力大才犯案。从未有性经验的被告,非随便拣选受害人或“狩猎”,起初是因男童的行为不佳,被告才应家长要求加以注意。被告的女友也确认男友没有性经验,他们之间甚至未曾亲吻和拥抱。

  案情指出,被告是男童小五和小六的班主任,除一般课堂,会为男童任私人补习及带他外出和买礼物。于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间,被告带男童到校内的伤残厕所内非礼他,之后被告又曾多次侵犯该男童。直至去年6月中,男童不愿与被告外出,其母查问下得知儿子被侵犯,向护苗基金求助,最终报警。被告在男童母亲报警前,曾向她发出15个短信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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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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