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两名交通警员涉于一宗交通事故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包括“建议”肇事司机取消口供、主动赔偿予意外的另一方等,力求“摆平事件”,其间要求司机买西饼及麦当劳食品“慰劳”,又于一宗司机顶包案中涉嫌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两名警员否认控罪,案件于区域法院开审。
司机撞九巴 被教赔偿了事
案发时为西九龙交通部警员的田世丰及曾国健,同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田另被控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二人现已停职。
控方开案陈辞指出,2007年2月24日晚上,女子黄美瑛驾驶凌志私家车在九龙城与九巴碰撞,事后不顾而去,至翌日凌晨才报警。
黄其后透过朋友认识田世丰,田建议她赔偿九巴便可“摆平”事件,但黄未实时照做。其后,负责该宗交通意外的一名姓曾警员,致电她到警署录口供,其间暗示指她没按指示赔偿。
黄之后自行向九巴赔偿,田向她指一名姓曾的警员会为她落口供,并要求她买两打西饼到警署。当黄完成口供后,田却指口供不正确,并要她烧掉所持口供副本,又建议她拍摄维修后的私家车,称对她有好处。其后她到警署处理有关照片,田教她写下已作赔偿及双方已和解,不会再作口供的通知,但填上她最初录口供的日期;田又要求她买麦当劳食物。曾向上司报告指事件已解决,称黄不作口供,建议不用采取行动。
一人另涉顶包案
另于2007年3月21日,男子何显得驾驶朋友的电单车于旺角撞一私家车的倒后镜后逃去。田调查时联络电单车主李剑明,但李表示不知情,并指何当时为司机,惟因何没车牌,故请求李“顶包”。李答应到警署会面,田指他为人“顶包”,其友人“可印印脚”,又问他有否收钱等。
田之后在口供上指李在案发时为司机,又建议上级毋须采取行动。何、李去年在裁判署承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社会服务令。至2007年4月12日,黄为答谢田而邀请他吃晚饭,被廉署拍下过程,其间二人谈及黄的案件及上述顶包案。
获豁免起诉的黄美瑛表示,当晚发生碰撞时只以为是路面不平所致,返家后见车的左后方有凹痕及保险杠松脱才报警。
她称田世丰要她赔偿九巴,指“赔番就无事”。她忆述,曾国健在录口供时指田向她说,“如果你不认识他,我就一铺同你清袋”,黄指不明白其意思,但形容其语气“好恶”,聆讯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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