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汇丰金融服务(亚洲)前高级副总裁,涉嫌收受上市公司三丸东杰(控股)财务顾问一共110万元贿款,作为介绍客户购买1000万股三丸股份、以及协助财务顾问开立帐户的报酬,案件15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被告文锐辉(53 岁)案发时为汇丰金融证券前高级副总裁,他否认两项代理人收受理益罪,但承认向证监会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罪。
控方开案陈辞指出,2004年12月,文在友人介绍下认识三丸的财务顾问吴景浩,吴要求他向客户推荐三丸的股票,又希望文以人事关系,协助他在汇丰金融服务或附属公司开户。文其后向客户Newmark Capital Corporation Ltd.主席黄宝明力推三丸股票,指其价格偏低且正计划配股,建议买入,并指若三丸于2005年公布周年业绩后两星期内仍没配股,三丸愿以原价回购股票。
黄遂于2005年1月,以每股1.25元购入三丸1000万股,吴于同月7日及12日,以其妻的名义,开出一共110万元的支票给文的妻子,文为作物业买卖周转,接受了涉款。
但三丸同年4月公布业绩后并无配股,黄多次要求文跟进不果,向其公司投诉,事件其后转交证监会跟进,黄后来与吴和解,吴以每股1.35元购回股票,文则分期退还110万元予吴。
香港廉政公署接报后将文与吴拘捕。文与吴均承认接受证监会调查期间作虚假陈述,吴今年初已被判罚款2万元。聆讯16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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