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消委会呼吁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注意保单条款的不保事项,以保障自己权益。
消委会最新一期《选择》月刊研究由10间保险公司提供共39个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计划,保单都普遍列明“医疗需要”的定义,如“与诊断一致”或“非纯粹为方便受保人或医生”等,但有保险公司表示拥有“医疗需要”的最终决定权。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注意,有部分医疗保险计划虽称提供终身医疗及住院保障,能保证续保,但通常有其他条款限制,例如不保证续保的条款和保费金额一直维持不变。此外,部分计划有“等候期”或“不保期”,一般在保单生效首15天至30天内不会赔偿任何医疗开支,而某些指定病患更是长至一年内不受保障,例如:需要动手术的扁桃腺炎、痔疮、白内障等,消费者也应注意。
消委会表示,今年前11个月收到关于医疗保险的投诉有82宗,投诉个案与去年91宗及前年的83宗相若,主要涉及不获赔偿、赔偿不足、保费争执和服务质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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