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检察长何超明:距离不仅产生美,也会产生公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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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检察长何超明:距离不仅产生美,也会产生公正
2009年12月19日 09:5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何超明,祖籍广东番禺,1955年4月出生于澳门,曾在内地居住、求学和任职,1999年12月至今,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人生自古谁无死!”———1999年11月,何超明在赴任特区检察院首任检察长时引述民族英雄文天祥的诗句。

  2009年11月23日,距离回归十年尚余27天,国务院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任命,何超明连任特区检察院检察长。这也意味着,这位低调务实的司法官员将在检察长这个职位开启第11个年头。

  连任两届特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见证了澳门由治安恶劣、经济低迷踏进社会安定、经济腾飞的十年,也是“一国两制”下将检察制度与基本法对接实践者。在欧文龙案件发生之后,这位低调的官员更被推到镁光灯前,越来越多的人记住了这个和澳门法治进程息息相关的名字。

  内地来的年轻人

  “五代世居澳门”,这是何超明对媒体介绍的出身背景。但在欧文龙案之前,澳门媒体公众对何超明的名字并不熟悉。

  民众对何超明的不熟悉,与他的生活经历有关,可以说,在30多岁之前,何超明的求学、工作都在内地度过。

  何超明祖籍是广东番禺,1824年(清道光年间),其先祖何永贵孤身一人从番禺闯荡到澳门,靠经营航运发家置业,到1955年何超明出生,已繁衍至何家第五代。何超明的爷爷和爸爸都是搞教育和设计,祖父在澳门办有一所小学叫达明小学,祖父当校长,祖母当教务主任,伯伯、爸爸、姑姑等则任教师。

  由于父亲从澳门到广州工作,何超明三岁跟着父亲到内地生活、读书。1979年,“文革”后重新恢复高考,何超明考取了西南政法学院的法律系。毕业后,何超明进入广东高等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开始,由审判助理一直做到经济审判庭庭长,年仅36岁即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庭长。

  1990年,何超明随年事已高的父亲返回澳门,恰逢澳门政府选拔合适的法律人才去葡萄牙学习葡萄牙法律,何超明因合乎条件入选其中,去了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进修葡萄牙法律。三年学成而归,成为澳门葡属政府中为数不多的华人高级公务员。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低调的检察长在澳门公务员史中,还创下了多个“第一”。在澳门回归之后,何超明马不停蹄,又继续在职攻读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7月,成为澳门首位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司法官。从1990年到1999年回归前夕,何超明先后任澳门政府法律顾问,澳门反贪污和行政监察公署主任,直至高级副专员,是华人司法官中从业时间最长的一位,也是澳门华人里最高级的公务员。

  构建澳门检察新制度

  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何超明正式出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第一任检察长。1999年11月,有内地的媒体赴澳门采访即将在特区政府就职的何超明,当谈及赴任感受的时候,何超明引述了之前澳门监狱监狱长就职时吟诵过的民族英雄文天祥的一句诗“人生自古谁无死!”

  尚未上任为何会出此悲壮之语?何超明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曾解释了当时说出这句诗的真实心态。澳门回归前夕,正是黑社会疯狂复仇行为达到顶峰时期,连澳门司法警察司司长白德安的汽车都被歹徒放置了炸弹,何超明两位检察官同事也曾因为处理黑社会集团案件时被袭击。检察长职位并不是个轻松的岗位。

  除了治安问题,构建怎样一个澳门需要的检察院,亦是摆在他面前的一个难题。

  回归前,澳门没有独立的检察机关。很长时期以来,只有法院一家具有司法机关的地位。而行使检察权的部门“检察官公署”,却从属于法院,和法院合署办公。

  回归后的澳门,基本法明确规定了澳门检察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的“身份”。对于这一变化,何超明认为,“树立了检察院行使监控权、合法性监督权时的权威,理顺了检察院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保证了检察院在司法独立的原则下行使检察权。这一变化的意义,在行政主导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下尤为重要。”

  然而,建立怎样一个检察院,是照抄照搬,还是另立新户?一上任就给检察长一个超乎寻常的压力。何超明与一批法律精英奋力探讨,经过对法律以及澳门社会格局深入、审慎地分析研究,认为在澳门这样一个拥有四十几万人的小型城市中,适宜以“大社会,小政府”为主导原则来建立政府部门的组织框架。澳门检察院最终采取了“一院建制、三级派任”新的司法架构和运作模式。

  众所周知,澳门法院有三级,分别是终审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而澳门检察院却只有一级———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那么,检察院和三级法院怎么对应呢?澳门检察院的司法官相应也被分为三级:检察长———对应终审法院,助理检察长———对应中级法院,检察官———对应初级法院。到不同的法院履行职责,就由不同的司法官代表检察院。

  “从回归后检察院的工作情况看,‘一院建制’的模式无疑是较为适宜的。”回顾过往十年的检察院工作,何超明评价。澳门检察院的运作方式,一方面承袭了葡萄牙检察制度中的派任制度,又采取了大陆法国家所实行的较为先进的做法,在学界内赢得较好的口碑,在实践中亦被认为符合澳门地域较小、人口不多的特点,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在搭建组织框架时,何超明已显示出其在法学领域不俗的实力。

  一案成名

  “距离不仅产生美,距离也会产生公正。”接受媒体采访时,何超明曾如此笑言自己的低调行事。何超明说,他这个官员没有其他人那么样的自由和风光,很多场所、很多人他是主动不接触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行事作风堪称低调的人,在2006年以后,却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媒体上,甚至是被记者的闪光灯追着走。这不平常的一切都源于一个不平常的案件。而这个案件也是澳门特区政府成立之后,何超明所带领的特别案件组接手的最大一宗贪腐案———被称是“世纪巨贪”的欧文龙案。

  2006年12月6日晚,原澳门特区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被揭发涉嫌受贿8亿元被捕。据说,特首是在当晚观赏京剧《杨门女将》期间,接到了澳门廉政专员张裕的电话,报告欧文龙涉嫌特大贪腐案。他立即离场,并马上批准拘捕。

  2008年1月30日,澳门终审法院裁定欧文龙多项受贿、滥用职权以及清洗黑钱等四十项的罪名成立,判处入狱27年。欧文龙为澳门开埠以来涉嫌贪污渎职受审的最高职级官员。

  2007年6月6日,澳门检察院正式对欧文龙提出控诉,其控罪包括滥用职权、严重受贿、清洗黑钱以及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动用证人达数百人。

  经此一役,何超明成了澳门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因为成功起诉了欧文龙案件,澳门的知识分子对何超明在反腐倡廉上寄予厚望”。

  即将展开下一个五年

  连任检察长一职,何超明即将展开下一个五年。在近日接受采访时,何超明对未来五年描绘出蓝图。

  他说,未来五年,首先是办好当前一批刑事、民事案件。

  其次是改革司法体制的管理,比如把司法机关领导人的领导职责和管理职责分开,让一些有行政经验的人员帮助司法机关行使行政管理,使得司法机关在行使法律职责方面更加专注。

  再者是加强司法合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跨境犯罪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尤其是在“一国两制”的环境下,需要解决的是合作,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司法合作。

  整理:刘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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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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