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投资者赴福建投资可免交身份证明公证手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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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投资者赴福建投资可免交身份证明公证手续
2009年02月13日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自2月12日起,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到福建投资,可免提交身份证明公证手续。这是福建吸引港资、澳资政策上的一个新突破。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为帮助港澳地区投资者度过时下的经济“寒冬”,作为港澳客商主要投资区域的福建,采取措施优化投资软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香港、澳门自然人到境内投资,其身份证明须经其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在减少相关程序和环节后,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到福建投资,提交其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不再提交其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该措施试行时间为一年。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培惠说,该措施的出台,大大减少香港、澳门自然人到福建投资的程序和环节,为香港、澳门自然人到福建投资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更加凸显福建吸引港资、澳资的优势,有利于增强香港、澳门投资者来闽投资的积极性,也有利于香港、澳门与福建经济交往实现互利双赢。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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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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