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校与港地区组织合作 为港人提供内地法律咨询——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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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高校与港地区组织合作 为港人提供内地法律咨询
2009年03月21日 2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香港三月二十一日电 来自广东的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香港的地区组织公民力量于二十一日在港签署协议,合作为香港市民提供免费中国内地法律咨询服务。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嘉玮表示,随着香港与内地加强交流与融合,香港市民对内地法律咨询服务的要求也在增多。她表示,凭借学院的人才资源,借助现时方便的通讯联络手段及粤港便利的交通往来,相信能及时地为香港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内地法律咨询。

  协议签署仪式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贤日举行讲座,为到场人士讲解内地劳动合同法的要义及港企相应的策略方向。

  内地于去年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新法例对企业及雇员的各方面影响受到广泛关注,亦引起内地港企的重视。

  周贤日解释了新法例规定的不同类型劳动合同的意涵,指出新法有助于企业在用工方面实行规范管理。他提醒,业者一定要树立劳动合同先行观念;要注意消除武断或主观主义的工作方式,消除歧视对待,实现同工同酬;并要完善员工奖惩制度,有效运用协商机制,健全员工解聘程序,等。他亦就相关的赔偿、劳资关系、女工权益保障等问题作现场解答。(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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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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