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离职高官或将被禁止从事与原职相关的工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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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府离职高官或将被禁止从事与原职相关的工作
2009年02月11日 1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早前因“梁展文事件”而成立的香港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就业检讨委员会,10日向香港立法会提交工作进度及公众咨询计划,并于本月底提交公众咨询文件。

  据悉,本月底提交的公众咨询文件,将会提出应否禁止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后,从事与原来职位相关的工作。

  香港高级公务员协会高级副主席郭志德认为,有关单位只需要向制定政策及涉及敏感工作的首长级公务员,加强对其离职后就业抽查及覆检,无必要一刀切加强对首长级公务员的再就业限制。

  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就业检讨委员会向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提出一系列关于离职高官再就业的规管议题,当中提到“应否避免令人怀疑或认为公务员因任职政府期间曾优待某些机构或人士,而在离职后获该机构或人士聘任作为一种延取报酬”,又提出讨论延长再就业规管期间,以及要求再就业公务员“披露其任职政府最后数年期间与(新职公司)相关机构的业务往来,以便当局评估利益冲突的情况”等。

  消息人士表示,委员会对一系列议题皆没有定论。而除了上述议题外,在月底提出的公众咨询文件中会提出,应否禁止首长级公务员在离职后,从事与原来职务相关的外界工作。由于此项规制将会变相剥夺不少专业职系的首长级公务员的再就业机会,相信会受到颇大争议。

  郭志德表示,目前全港约1200名首长级公务员,但大部分只属于执行政策或年资较长的专业职系公务员,如一刀切限制他们离职后再就业的权利并不恰当。

  郭志德认为,目前对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后再就业的规限,已经十分足够。因此他建议,有关单位只需要加强抽查及覆检,对于负责制定政策以及涉及财金及卖地等敏感工作的首长级公务员,他们离职后再就业的申请,即可减低外界对首长级公务员在任职时,曾优待某些机构及人士,换取离职后获有关机构及人士聘用的“延取报酬”。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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