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多次入境签证游客自邻国再赴印度将不必等俩月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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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多次入境签证游客自邻国再赴印度将不必等俩月
2010年05月06日 1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印度内政部修正持观光签证再入境规定。凡持2次、3次和多次入境观光签证的旅客,效期内自印度邻国再入境,将不受2个月等待期规定的限制。上述措施已自5月1日起实施。

  不过,1张签证以入境3次为限。持多次入境观光签证的旅客,第4次入境时,仍维持等待2个月限制。

  印度-台北协会(India-Taipei Association,ITA)主管领事业务的助理会长夏马(Rakesh K Sharma)今天证实,印度内政部已于4月26日发函外馆,新措施自5月1日起实施。

  他强调,新措施仅适用自印度出境后,前往邻近国家如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等地旅游的观光客,持有人自邻国再入境时,可不受2个月等待期的限制。

  不过,上述旅客再入境时,必须备妥旅游行程表及机票订位纪录,供移民局官员审查。

  巴基斯坦裔美国人赫德利(David Headley)遭控在2008年11月26日孟买(Mumbai)恐怖攻击事件发生前近2年时间内,多次前往孟买,为巴基斯坦激进组织寻找可能的攻击目标。印度内政部去年底因此限令持观光签证旅客,于出境后2个月内不得再入境,引发外国观光客不满;观光部、外交部、工商部也出现许多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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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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