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警方发声明称违禁示威者或领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际新闻
    泰国警方发声明称违禁示威者或领刑
2010年04月04日 2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曼谷4月4日电 (记者 余显伦 顾时宏 )泰国“和平与秩序管理中心”4日下午宣布,禁止游行、示威的民众到政府禁止的公共场所游行、示威或集会,因为这会影响到商界的生意和市民的日常生活。

  警方发言人考讪森(译音)当天下午在泰国国家电视台宣读的声明称,禁止示威者封锁道路,或做出任何会影响到市民日常生活的事情。

  警方禁止示威者到下列街道、路段游行示威或集会,这些街道包括:拉玛四世路,沙吞路,是隆路,素腊翁路,正大束朗道,拉喃道,帕雅泰路,拉差达能路,丁登路等道路。

  考讪森说,那些拒绝服从这一禁令的示威者,将面临1年以下的监禁或20,000铢以下的罚款,或者两者同时并用。

  泰国总理阿披实今天早些时候在一个电视讲话中,呼吁红衫军遵守宪法,离开拉差帕宋路口,回到他们在繁华桥的抗议主会场。

  阿披实说,政府不会使用武力驱散示威者,但市民不会允许示威者聚集在曼谷主要商业和购物区之一的拉差帕宋路口。阿披实表示,政府尊重每个人及群体的权利,他作为总理,第一次认真听取了红衫军领导人的意见及要求。但还有很多其他的人并不赞同红衫军的做法。政府要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3月28日和29日,阿披实曾两次与红衫军领导人举行会谈,但均无果而终。

  4日,数千名红衫军抗议者仍聚集在拉差帕宋路口示威,并拒绝离开该地,声称将坚持到政府解散国会下议院并举行新的选举为止。 完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