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追赃的亚非拉典型案例:追赃之路任重道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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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追赃的亚非拉典型案例:追赃之路任重道远
2009年02月24日 08:02 来源:《环球》杂志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怎样追回外逃贪官卷走的腐败资产?这是国民关心的问题,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目前中国在跨国腐败资产追回方面实践经验尚不多,而其他国家一些比较成功的追赃案例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经验。

  尼日利亚“阿巴查”案

  军人出身的阿巴查于1993年至1998年统治尼日利亚期间,大肆搜刮国家财富,侵吞数十亿美元(据估计在20至40亿之间),并将赃款秘密转入海外,被透明国际列为全球第四大贪腐分子。1998年6月,阿巴查突发心脏病身亡。阿布巴卡尔组建的过渡政府和以奥巴桑乔为总统的民选政府上台后,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启动追回被阿巴查窃取的巨额国家财产。经过不懈努力,尼政府已从瑞士、卢森堡、列支敦士登、英国等处追回共计12亿美元的腐败资产,其余部分资产仍在追缴中。

  尼日利亚是如何追回阿巴查腐败资产的?

  第一步,查找腐败资金下落,设立专案组。尼新政府上台后颁布53号法令,对主动投案、交待阿巴查侵吞资产下落以及退缴腐败资产的官员予以赦免。这一举措促使阿巴查儿子穆罕默德·阿巴查交待出6.7亿美元的下落,这些资金主要存于瑞士的银行账户。尼新政府还设立名为“特别侦查小组”的专案组,专门负责调查阿巴查的贪腐案。

  第二步,尼政府向资产流入国提出司法协助请求。由于涉案腐败资金数额巨大、分布范围广,尼日利亚政府自1999年起,先后向瑞士、卢森堡、列支敦士登、英国、德国、美国多次提出司法协助请求,要求协助调查取证和冻结有关涉案银行账户。

  作为对司法协助请求的回应,瑞士司法机关于1999年启动了针对阿巴查家人涉嫌洗钱、欺诈、伪造文书以及参与犯罪集团的刑事调查,并下令冻结6.7亿美元资金。瑞士司法机关的举动产生示范效应,卢森堡和列支敦士登随后也采取类似行动,冻结了7亿美元涉案资金。6年后即2005年2月,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下令将这笔资金返还尼日利亚。另有4000万美元资金也循同样途径返还给尼日利亚。

  第三步,通过与腐败财产持有人达成和解追回资产。由于通过司法协助途径追回资产历时漫长、程序繁琐、费用昂贵,而且自始至终受到阿巴查一方百般阻挠和干扰,2001年,尼政府决定与阿巴查家人达成庭外和解,以尽速实现资产追回。2002年4月,和解协议正式公布。根据该协议,阿巴查家族将主动退出在瑞士、卢森堡和列支敦士登被冻结的14亿美元,作为交换,阿巴查家族将被允许保留1亿美元资产。9月,穆罕默德·阿巴查拒绝接受和解,协议归于无效。尼政府被迫继续通过司法协助途径追索资产。

  第四步,通过民事程序追回资产。为追回伦敦某银行一笔约1.66亿英镑的资金,尼政府以穆罕默德·阿巴查等人为被告,向英国商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确认尼政府对这笔资金的所有权。2001年底,英国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下令将1.1亿英镑返还尼日利亚。

  菲律宾“马科斯”案

  1965年,马科斯当选菲律宾独立后第六任总统,从此开始其长达20年的统治。1986年,反对党领袖阿基诺被杀身亡,菲律宾爆发革命,颠覆了马科斯政权,马科斯夫妇出逃。菲律宾政府由此开始漫长的资产追回过程。

  这一过程不仅旷日持久,遭遇马科斯家族的抵制和阻挠,而且由于其中交织了有关人权受害者的求偿诉讼变得更加复杂,其结果是菲律宾政府花费17年时间才追回6亿多美元资产,这起案例充分反映出外逃资产追回进程的艰难。

  马科斯案资产追回的主要环节大致包括:

  首先,成立总统廉政委员会,专责清查案件和追回资产。1986年,菲律宾新政府成立后,总统阿基诺夫人发布1号总统令,设立总统廉政委员会,负责清查该案,追回马科斯外逃资产。紧接着,阿基诺夫人又发布2号总统令,下令冻结马科斯及其亲友在菲律宾的全部财产。

【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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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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