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合肥晚报:身份证重号应予国家赔偿

2011年05月20日 15:25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河南信阳罗山县大学生黎灵(化名),因身份证与他人重号遭遇多方困惑而诉诸法律,最终,法院判令当地警方履行更正的法定职责,并赔偿原告损失225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约有150万人的身份证重号,由于身份证的特殊性,所有与该身份证号码挂钩的业务和证件都受到影响,让人感到十分苦恼。(5月20日《合肥晚报》)

  我国《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自1999年正式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以来,公安机关已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清理纠错工作。但身份证重号并非简单的一改了之,而是牵一发动全身,与此相关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公积金账户、房产证、银行存折等都需要重新办理。有人算过一笔账,重新补办护照要上百元,补办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也得花近百元钱,再加上照相的费用和误工费、交通费,要将所有与身份证相关联的证件或账号改过来,花费将近千元,这还不包括其中遇到的种种麻烦带来的损失。

  事实上,对于身份证重号问题,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给予国家赔偿。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因国家机关工作违法失误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国家应赔偿公民直接财产损失。我以为,出现重号关键还是公安机关把关不严行为造成的,理应承担过错责任。从法理上看,虽然相当一部分重号问题发生在《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前,但损害结果发生在法律颁布之后,就应该得到赔偿。当前,各地公安机关应对身份证重号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一方面加强与银行、社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开通换证绿色通道,酌情减免费用;同时,科学量化给当事人造成的时间和金钱损失,酌情予以补偿。(张遇哲)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姚培硕】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