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油导致大面积海域污染,最高仅罚20万元?不久前,渤海湾漏油事件涉及的“挠痒痒”处罚标准,引发网友强烈质疑。不少网民由此还在网络上曝光了其他一些“挠痒痒”的处罚法条,质疑那些“苍蝇拍”式处罚标准事实上纵容了违法者。(7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法无威则不立。一部法律,若处罚条文偏软,对违法行为不能施以“重拳”,就不会让违法者有痛彻心扉的感觉,反倒因“挠痒痒”式的处理,使其有“爽歪歪”的舒适感。这样一来,违法者还会出于对后果的惧怕而对敬畏法律吗?还会在乎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吗?
我国的处罚法条普遍偏软,在关系安全、环境等公共利益的事件中尤为严重,这是不争的事实。以环保事件为例,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结果仅被环保部门罚款100万;2004年四川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损失3亿元,而肇事单位仅被罚100万元。
不久前的“哈药污染门事件”,哈药宁愿将巨额经费用于广告也不愿投资于环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律成了摆设,违法成本太低,相关处罚偏弱,不能产生震撼作用。而在新加坡,维持洁净环境的“撒手锏”是重金罚款,随地吐痰者将被罚600美元,第二次更高达1200美元;在美国,偷税等行为不但会被罚得“倾家荡产”,个人诚信也会因此受损——在视诚信若生命的国家,这样的累积效果会让违法违规者寸步难行。
处罚法条的严苛程度不同,效果可能截然相反。前不久,化妆品行业的宝洁、欧莱雅、汉高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在西班牙被发现结盟操纵价格达20年,被西班牙政府处罚5000万欧元,重罚之后,行业巨头变得“老老实实”;而在国内,联合利华刚刚收到200万元罚单紧接着就宣称涨价,最高涨幅达到10%,大有“越罚越涨”的味道。对此,有评论说,“挠痒痒”的罚款实际形成了纵容和默许,反正在巨额的利润下,微弱的罚款根本发挥不了任何效用,反倒让违规者倍感“惬意”。
在道德自律不足的情况下,法律的刚性能起到立竿见影的威慑作用。以“醉驾入刑”来说,随着处罚的加重,多年来积重难返的“醉驾”现象得到了根本性的遏制。同时,随着食品安全犯罪处罚的加重,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也有了法律基础。
罪刑相适应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否则法律就难以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社会治理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近年来,环保污染、矿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恶意拖欠等行为愈发严重,根本原因在于违法行为风险太小,成本太低,处罚过软、过宽,这使得法律“令箭”成为“鸡毛”,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叶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