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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双方同意将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2011年09月14日 0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布鲁塞尔9月13日电 中国驻欧盟代表团的官员与欧盟委员会、欧洲专利局、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的代表13日在此间共同见证了历时4年、斥资1600万欧元的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的完成,中国商务部、欧盟驻华代表团、欧洲专利局以及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还共同签署了未来继续合作的共同声明。

  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司长德马尔提(Jean-Luc Demarty)就联合声明发表评论。他说:“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创新和市场开拓中起到战略性作用,对于中欧乃至全球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中欧双方都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进一步改善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环境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中欧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关键因素。双方的技术交流一直是并且继续是加强彼此关注的重点领域合作的有效方式。”

  欧盟援助发展合作署亚洲中亚及太平洋小组组长麦甘克(Dirk Meganck)表示:“我可以很确定的说,项目已经达到了当初设定的目标,值得各方资金的投入。该项目不仅仅是中欧合作的上佳典范,更积极有效使用了欧洲纳税人的资金。我们今后还有更多的任务:中欧在这一重要领域的合作需求持续增强,期待继续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合作。”

  欧洲专利局负责法律和国际事务的副局长鲁兹(Raimund Lutz)说,“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的圆满结束是中欧合作的一座里程碑,得益于中国政府部门和欧盟相关机构包括欧盟各成员国的积极参与。”

  关于未来,鲁兹说:“我坚信中欧之间的关系对于发展国际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继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并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和政策的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简称IPR2项目,该项目所组织编写的资料有:超过1200个文档、信息工具和超过50份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均由欧洲和中国专家编写。所有这些资料已正式移交给欧洲和中国的相关部门。这些资料以及中欧知识产权立法汇编(中英文)将同时以电子数据库的形式向公众开放。这也是中欧合作项目运行合约的一部分。

  来自中国和欧盟的官员,包括法官、立法者、行业代表和权威学者共同参与了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该项目从2007到2011年在中国共举办了200多场技术援助和培训活动。

  中国商务部、欧盟驻华代表团、欧洲专利局以及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共同签署声明。各方均认为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是中欧合作的成功典范,各方表示愿意继续保持并提高此项目所达到的合作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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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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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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