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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新村无偿征地续:政府称土地为国有(图)

2011年09月15日 01: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陕西神木新村无偿征地续:政府称土地为国有(图)
“神木新村” 中广网发 记者白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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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之声昨天(13日)全天关注了陕西神木部分农民居住的村庄和耕地正随着“神木新村”的开发建设被逐渐吞噬,他们已经在活动板房里过了三年却依然等不到新房,最近可能要被迫搬回20年前居住的窑洞。

  占地面积比15个故宫还大 至今未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记者在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个占地面积比15个故宫还要大的“神木新村”至今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村民们觉得神木县政府自行决定“征地”的做法违法违规,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无果后,又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榆林中院却表示,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要跟政府先协商,不能按法定的办。

  宋春生今年(2011年)70多岁,是一名有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1970年到1998年间曾任红柳林村支书和生产大队长,神木新村征地时,他被推选为村民代表。宋春生告诉记者,2007年5月,神木新村开始征用村里土地,共涉及4个行政村中的12个自然村,仅红柳林村组的土地总面积就达到达4000亩左右。

  宋春生:我们村共有3种地。500来亩是林草地,490来亩是承包地,3000来亩是河草地,旧社会的时候就是我们村的地,这3种地一共有4000亩了。

  宋春生介绍,征地时,村集体林草地,按总亩数的60%对村民进行了补偿,40%兑换成本区域的建设用地。签订了30年承包合同的耕地,按总亩数的40%兑换给村民建设用地,没有货币补偿。河草地因为没有耕种,被白白拿走,红柳林村一组的4000亩地总共换回没有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360亩。

  无偿征用依据:该土地划拨国有河滩地 县政府可处置

  记者在宋春生的土地承包合同上看到,发包方是红柳林村组,鉴证方是村组所属的麻家塔乡人民政府,承包期限为1998年至2028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有“榆林地区行政公署制”字样,并盖有麻家塔乡人民政府公章。这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承包合同,村民们家家都有。

  宋春生想知道,神木县政府把村民们世代耕种的承包地无偿征用的依据究竟是什么?他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2009年,神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终于发出了关于宋春生信访事案的办结报告。报告中说:宋春生反映的承包地实际是“村民耕种多年的国有河滩地”县政府早在1992年就为县河道管理站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将该土地划拨为国有河滩地。

  为了弄清真相,记者来到神木县水利局河道管理站,站长王亚涛说,河道管理站确实拥有这块有争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证书被县土地局借走了。

  王亚涛:土地使用权证让土地局借走了。

  记者:现在你们拥有使用权的那些地里盖的楼是你们盖的还是县里盖的?

  王亚涛:县里盖的,那些都是国有土地,县政府可以处置。

  国土局耕保股工作人员:政府也可发包河道管理站的地

  在神木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借过河道管理站的土地使用权证。

  工作人员:我跟你说啊,如果真的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是批文的话,他们手上就应该有,你过来这边,我们的档案太多了,根本就查不了。

  面对村民的疑惑,神木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政府也可以发包河道管理站的地。

  记者:如果这个地是河道管理站的地,村民承包,发包方应该是河道管理站?

  工作人员:对,但是政府可以给他发包。你说这九几年的事,当时可能就是为了鼓励农民开荒。

  宋春生说,被征用的承包地都是村民们祖祖辈辈耕赖以生存的耕地,1980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8年进行二轮承包,都是自己经手给村民们分的地,根本就不是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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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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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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