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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出台全国最严水污防治条例 处罚提至50万

2011年09月27日 14:4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南京拟出台全国最严水污防治条例处罚提至50万
草案解读 在高淳固城湖取水口设置了全天监控的“全球眼”。记者 陈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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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汽轮电机厂)创建于1956年,2004年改制为宁港合资企业,作为南京知名的老企业,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该公司就为污水如何处理正式“盘算”。

  2009年,该厂对原先的污水净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将原先的2个净化池增加至3个,这一笔投资就达到上百万元。这是南京正规排污企业的缩影,无论是排污企业、执法部门还是相关学者专家,均表示了对于环保现状的尴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低”。

  这样的高低不均衡,有望在近期被打破,金陵晚报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独家获悉,《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水污防治条例)近期出台,该草案不但授权市政府可以规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水污染排放标准,更是将地方法规的处罚上限提高到50万元,“可以说,是全国最严厉的一部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

  处理程序繁琐费用高昂

  从2007年开始至今,汽轮电机厂就连续获得南京市环保局颁发的“绿色企业”铭牌。“环保部门将排污企业按照绿色、蓝色、黄色以及红色归类”,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室的主任赵建明介绍。

  “作为负责任的企业,排放达标的污水,是必须的”,赵建明算了一笔账,每年他们排放的污水大约为20万吨,但这套设备光是运行、日常保养以及工人工资,就达到了每年20万元,折合每吨污水的处理成本为1元/吨。

  每年数十万的处污成本,每隔几年高达上百万元的升级维修,“这玩意不像固定资产投入,一笔就是一笔,而是需要有连续性”。

  多位要求隐名的南京化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化工产业的污水处理起来程序繁琐,有的需要将污水中污染物的生物链条打破,因此每吨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时的处理成本,“每吨80元以上很正常”。

  折合到大中型化工企业每年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吨的废水量,上百万上千万元的处理费,“有时候会出现利字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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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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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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