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详解各类海洋侵权行为 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利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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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详解各类海洋侵权行为 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利益
2009年02月18日 10:08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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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刘华发自北京 中国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其中包括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这被人形象地称为“蓝色国土”。

  《舰船知识》网络版主编宋晓军表示,目前,外国船只和飞机针对我国管辖海域的侵权行为涉及多种形式,涵盖国家安全、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危害较大的包括:

  水声侦察:外国探测船目前所做的工作属于“战略性水声侦察”范畴,即在和平时期以专门的侦察兵力和手段,收集和掌握对手的水声设备和声制导武器的发展状况、装备性能、使用特点和部署情况,另外还要收集对己方威胁较大的舰艇噪声谱(即“音纹”),留作今后作战时使用。

  水文侦察:主要是要查明预定海区的潮流、海浪,以及海水温度、盐度、密度、水色等情况。这些水文资料对于海军作战特别是潜艇战和反潜战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电子侦察:主要是接收并记录对手各类雷达、通信等电子设备发出的电磁信号,查明这些设备的参数和性能,为今后实施电子对抗和研制新的电子设备提供依据。电子侦察船和电子侦察飞机还可以侦听电话、电报,以获取各类情报。

  资源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渔业资源和海底矿藏。特别是个别陆上资源稀少的国家,极为重视对海底油气矿藏和锰结核、可燃冰资源的调查。

  这其中,水声、水文和电子侦察行为,均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利益,而各类资源的调查结果不仅往往涉及重大经济利益,也会对国家间外交博弈产生影响。

  宋晓军表示,在和平时期,为有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各重视海权的国家不仅大力发展海军,而且极为重视海上执法力量的建设。如美国的海岸警卫队、日本的海上保安厅等机构,均具有十分雄厚的实力。

  名词解释:中国海监

  中国海监总队成立于1998年10月,隶属中国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能是依法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是中国海监总队设置在中国东海区的海监执法机构。下辖第四、五、六支队、维权支队、航空支队和通信站等单位。目前,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拥有执法船只十余艘,飞机三架。

  2006年7月,中国海监率先开始在东海执行定期维权执法巡航任务,2007年,中国海监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范围扩大到我国全部管辖海域,2008年,国务院赋予国家海洋局的新“三定”方案明确,由中国海监实施我国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刘华/整理)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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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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