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给治理黑车开"药方":改执法理念 多用法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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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给治理黑车开"药方":改执法理念 多用法律
2009年02月24日 10:4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黑车”之患久治不愈专家开出法律“药方”

  改变执法观念“黑车”才难逍遥

  这几天,在北京望京地区开“黑车”的河南人张旭怀心惊胆战地过着日子———2月20日,一场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全国集中打击“黑车”专项治理活动正式展开,为期3个月。

  之前虽有经验丰富者开导他:这样的“打黑”行动常有,哪次奏效过?但张旭怀依旧担心,毕竟,他去年12月才经朋友介绍到北京开“黑车”,“买车的八万元钱大多是从亲戚那借的,绝对不能出事”。

  “黑车”司机:“黑车肯定灭不了”

  “黑车肯定灭不了!只要有需求,黑车就会存在,这是市场规律。”2月22日,在望京城铁站外,“黑车”司机王师傅悠闲地抽着烟对记者说,“望京地区5元/位送到家,而打车起步价就10元,衡量一下,还是坐‘黑车’好”。

  王师傅说:“我文化不高,工厂上班一个月就1000多元,在北京根本无法生活;而开‘黑车’小康不足,温饱却有余。”

  在采访中,多位“黑车”司机表示:开“黑车”使生活更有保障,不会放弃;而路边接受记者调查的20位北京市民中,有15位曾坐过“黑车”,9位称在出租车和“黑车”之间愿意选择后者。

  住所与公司相距3公里左右的小陈告诉记者,他现在出门基本都打“黑车”,“以前上班坐出租车,因为才10元钱的路费,有好几次司机给我摆了张臭脸;相比之下,‘黑车’司机就热情多了”。

  市民刘先生则认为:“‘黑车’比较方便,常守在小区门口,不用等车;价格也合理,特别是坐往返路程时,‘黑车’只要出租车2/3甚至更低的费用就够了。”

  法律专家:危害没引起足够重视

  坐“黑车”有什么危害?2月22日,记者在路边采访时,很多人都一脸茫然地反问记者。也有一些人指出:“黑车”会影响出租车司机的合法利益,影响到国家税收收入。

  “更重要的是,坐‘黑车’无法保障乘客的权益。”交通部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张柱庭教授2月23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张柱庭说,出租车由于使用强度高,一般一年要进行四次定期检测;而“黑车”虽然使用强度也高,但通常和私家车一样一年检测一两次,车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同时,出租车司机经过了必要的培训,对车辆的维修更为专业,也懂得紧急情况下的一般急救措施,相比“黑车”司机,更能保障乘客安全。

  “即便出现事故,出租车因为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乘客伤亡可以得到全额赔偿;而‘黑车’通常只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并不对乘客理赔,乘客让‘黑车’司机赔又存在争议和一些无法执行等问题。”张柱庭说。

  最新呼吁:改执法观念多用法律

  正因为诸多的潜在危害,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了打击“黑车”的行动,虽有成效,但并未治本。

  “我在学雷锋———当我们逮到有人坐‘黑车’时,很多时候,司机和乘客都不承认有交易,司机还经常以雷锋自居。”2月22日,北京一名交管人员接受采访时称收集证据让他们头疼不已。之前,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交管人员假冒乘客坐“黑车”的“钓鱼”现象,引发极大争议。

  张柱庭认为,现在社会上、甚至司法部门形成了这样的习惯:必须是“黑车”司机收到钱,才能定为非法经营。“实际上这样认定并没有法律依据,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参照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证据问题,张柱庭经过长期调研发现,相关部门在执法中运用法律不足,很多地方就一招:依据国务院下发的相关复函,嫁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黑车”进行行政处罚。而即便这一招,一些地方狭义地把“黑车”等同于“黑出租车”,对“黑摩的”、“黑三轮”仍然束手无策。

  “另外,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在治理黑车中少有用到。例如:坐‘黑车’是个无效合同,司机无权收钱,乘客也有权不给钱。”张柱庭说,“一些‘黑车’上装了计价器,执法部门只要把它送到技术部门鉴定,有些是已经够非法经营罪5万元起刑点的;一些‘黑车’是克隆车,伪造牌照和经营许可证,涉嫌伪造公文证件罪;有些司机抢拉人坐‘黑车’,涉嫌强迫交易罪等。但实践中因此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却少之又少。”

  “相关部门只有改变执法理念,多运用法律,才能有效治理‘黑车’。”张柱庭总结道。(本报记者 周斌)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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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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