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5岁的老汉在南京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上,从公交车后门跌倒在地。然而,就在老汉当场爬不起来之际,其跟在身后的乘客却不敢上前施救。聪明的老汉顿时明白了什么意思,一声高喊“是我自己跌的”,才使自己得以解困。言外之意十分明了,老汉不会讹诈施救者碰倒了自己。此时,解除了后顾之忧的乘客们,纷纷上前施救。
老人高喊“是我自己跌的”,谁之痛?
是社会之痛,是道德之痛。然而究其根源,我们完全有理由说,是司法不公带来的社会之痛、道德之痛。人们不会忘记,在南京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彭宇案”。彭宇因为向一位跌倒的老太施救,结果却被讹诈为是其碰倒了老人。而法院不是以事实为依据,却凭推论断案,做出了令公众质疑的判决。
2007年,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因为彭宇面对老太跌倒,没有自行离去,而是将老太送到医院,就成了撞倒老太的依据,让全国一片哗然。正是这种司法不公,将中国的传统美德送上了尴尬之路。此后,媒体不断曝出老人跌倒、众人躲避的新闻,这也是司法不公带来的连锁反应和严重后果。
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彭宇案最终却在去年以和解告终,法院并没有将事实的真相还以公众。和解当然很好,和解使大家都有了面子,特别是使法院面对公众质疑有了面子。然而,社会由此而受到的伤害,道德由此而受到的伤害,谁来抚平?当司法不公将道德的面子撕得粉碎的时候,道德之痛就会时时在人们心中发作。当善良的人们不敢施善时,那将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南京的“彭宇案”,才有了同样发生在南京的这位跌倒在公交车站的老人,面对无人敢向前施救时,而高喊“是我自己跌的”报应。笔者不由得为此感叹,何时人们才能走出“彭宇案”的阴影?何时才能治愈这一社会之痛、道德之痛?实在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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