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通知称,今后市民在劳动保障部门办事时,涉及的劳动争议仲裁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无需再缴纳。
通知透露,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要求,取消的涉及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5项,分别是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外国人就业证工本费、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本费。(记者赵鹏)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