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出租车禁行,市委大院是"总督衙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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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出租车禁行,市委大院是"总督衙门"?
2009年02月27日 15:39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石家庄市委门前公路白天禁行出租车”,“据记者了解,在这段南北长约七八百米的出租车禁行路上,与市委办公大楼毗邻而居的除了多家机关、单位,还有多座居民楼的上千户市民”,而根据相关的文件显示,从2005年算起,这一禁令已经实施了四年之久。(2月26日《法制日报》)

  老实说,这一消息给人以时空错乱的荒诞感,人们不免会把市委大院误认为是 “总督衙门”,还以为有“王法”规定老百姓路过此地要“肃静、回避”呢!

  禁行出租车的依据,是“由该市公安局发布并在2005年6月10日起执行的《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至于理由是什么,消息中没有披露,我估计文件起草者也懒得对此多说废话。真实的理由不会被写在文件中的,但只要稍具悟性的人都会明白,无非是出租车会带来噪音,有碍观瞻,使道路变得拥挤,妨碍市委官员出行等。

  以这样的理由就剥夺一部分老百姓的路权,凸显了一些地方权力的霸气,甚至诸侯化、总督化,其于法无据也是显而易见的。诚如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经济系教授李振凯所指出的那样,这是 “对出租车经营者个人经营权的侵犯”,是对公民自由出行权的侵犯,“对于那些需要到‘禁行路’上的市委机关等部门办理各种事宜,但自己无车又无缘乘坐公务用车的公民来说,也显失公平”。

  凡是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石家庄市的相关部门做如此决定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那么多权益因此而受到损害的人,比如出租车司机和“上千户市民”,他们为什么会保持沉默?为什么不出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直接受到损害的,无疑是出租车司机,他们会因此失去很多生意,增加油耗,“违规”被罚款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了,但就城市出租车司机群体的现状而言,他们却缺乏一个可以制度化地主张自己权益的工具和管道。试想,如果他们想对此禁令发出一点反对的声音,他们该通过什么渠道呢?通过工会、出租车司机协会吗?我们很少听到有这样的组织,即便有,通常也无非是聋子的耳朵;通过公司吗?老板反正已经用承包的方式把成本转嫁到了他们身上,才不愿意为这种事得罪权势部门呢!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吗?他们似乎总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而且也很难找到他们。至于那些“上千户市民”,他们除了放下筷子骂娘外,就更谈不上有什么制度化渠道去主张自身权益了。

  剥夺百姓 “路权”,凸显权利博弈机制的失衡,不仅主体缺位,游戏规则也缺位。官权独大,既是失衡的原因,也是失衡的后果。“失衡”是不可能导致和谐的,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应该尽快着手改变这种局面。

  邬凤英


相关报道:石家庄市委门前"禁行"出租车规定被紧急废止

          石家庄市委门前公路白天禁行出租车惹争议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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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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