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严惩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制售伪劣食药品等——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王胜俊:严惩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制售伪劣食药品等
2009年03月10日 1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大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工作报告。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3月10日电 3月1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严惩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

  王胜俊指出,2009年要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牢牢把握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形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恐怖犯罪和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严惩贪污贿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网络犯罪以及集资诈骗等犯罪。

  王胜俊强调,要妥善处理各类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吴歆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